資治通鑑綱目
《資治通鑑綱目》是朱熹生前未能定稿的史學巨著,其門人趙師淵於樊川書院續編完成,共59卷。內容注重嚴分正閏之際、明辨倫理綱常,並注意褒貶春秋筆法。全書以“綱目”為體,綱仿《春秋》,目仿《左傳》,朱熹完成“綱”的部份,趙師淵續成“目”的部份。[1]
内容
《資治通鑑綱目》創造了一種新的“綱目體”史書體裁,實為編年體的變種,明代南軒、商輅又各別為《資治通鑑綱目》撰寫了「前編」和「續編」。但是《通鑑綱目》並沒有做原始材料的收集與裁定,所以連一般歷史家所作的初步工作也沒有,史學價值不高。[1]南宋人王应麟即表示:“《纲目》删‘玄不敢复言,乃令张玄重请’二句,则围棋为张玄乎?谢玄乎?”[2]章太炎亦曰:“《纲目》本之《资治通鉴》,非晦庵亲著,乃其弟子赵师渊所作。“孔子作《春秋》,笔则笔、削则削,游、夏之徒不能赞一词。”晦庵则付之弟子,而自居其名。唐乔补阙知之有婢曰碧玉,善歌,知之为之不婚。不婚者,不娶妇也。《纲目》去一不字,曰:‘知之为之婚。’纰谬之处,可见一斑。”[3]宋、明以來,有許多人為《資治通鑑綱目》附加價值,如尹起莘寫了《發明》,劉友益寫了《綱目書法》,汪克寬寫了《綱目凡例考異》,明人瞿佑为其书考订正误,永乐八年刻行瞿佑的《資治通鑑綱目集览镌误》,把《資治通鑑綱目》更加神秘化。
崇禎三年陳仁錫將三書合印出版時,已有朱熹、王柏、文天祐、李方子、尹起莘、劉有益、揭傒斯、賀善榘、倪士毅、汪克寬、王幼學、徐昭文、陳濟、楊文貞、馮智舒、黄仲昭、余以能等多人舊序。另外,陈济撰《纲目集览正误》,冯智舒撰《纲目质实》,元人王幼学編有《资治通鑑纲目集览》五十九卷。還有陈桱修成《通鑑续编》二十四卷,陈均的《皇朝编年纲目被要》三十卷和《中兴两朝纲目备要》十八卷,不著撰人的《两朝綱目備要》十六卷。
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清聖祖為《資治通鑑綱目》加上御批,由宋犖等重新汇编,校刻出版,命名《御批通鑑纲目全书》,凡一百九十,加強了這本書的政治性,乾隆十一年閏三月修成《御撰資治通鑑綱目三編》,共二十[4],此書乃賡續明嘉靖翰林院庶吉士南轩编写的「前編」,朱熹的《資治通鑑綱目》「正編」與商輅的《續資治通鑑綱目》而作。邵廷采就说:“《尚书》、《春秋》经而史矣”,《通鑑》、《綱目》“史而经矣”。[5]
注釋
- 顾炎武回憶其祖父的說法:“世人习《纲目》,余所不取。凡作书者,莫病乎其以前人之书改窜而自作也。班孟坚之改《史记》,必不如《史记》也;宋景文之改《旧唐书》,必不如《旧唐书》也;朱子之改《通鑑》,必不如《通鑑》也。”(顾炎武:《亭林文集》卷2《钞书自序》)
- 王应麟《困学纪闻考史》
- 《史学略说》
- 莫友芝《郘亭知见本书目》卷四载“是书先撰者20卷有内府刊本及古香斋巾箱本,外间传刻数本皆20卷本,其40卷本未见传刻。”
- 《思复堂集》卷10《卷史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