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家铁
贺家铁(1961年10月—),湖南澧县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南农学院常德分院农学专业毕业,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96年,担任湖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2000年,担任湖南省纪委副书记、湖南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2007年,兼任湖南省监察厅厅长。2008年8月任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局长。2013年5月,任中央巡视组第五组副组长。2014年7月,任中央第四巡视组副组长。2014年9月,任湖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1]。
落马
2016年2月4日,中纪委宣布对贺家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贺家铁同志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担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期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泄露巡视工作秘密;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贺家铁同志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厅级非领导职务[2]。
贺家铁系首个被处分的中央巡视组领导成员。在被处分三个月前,贺家铁在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上,发表了题为《做践行“三严三实”的好干部》的文章,他在文中称:“领导干部要守规矩。凡事都要拿规矩的尺子量一量,在规矩之内行事,做到对人对己对事都讲规矩、守规矩。官员要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清廉为官。并举例:邓颖超的工资级别,按规定可以定在行政五级,但周恩来坚持压低一级,最终定为六级标准,这种公而忘私的境界和修养,是我们终身学习的榜样。”[3]
参考资料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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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楼阳生 |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员会组织部部长 2014年9月-2016年1月 |
繼任: 于绍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张家良 |
湖南省监察厅厅长 2007年3月-2008年8月 |
繼任: 葛洪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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