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德光 (1962年)
生平
1987年,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历任路南民族中学教师、副校长,后升任路南县教育局局长。2003年10月,担任中共石林县委书记、县长。2006年2月,改任中共呈贡县委书记。2009年12月,升任昆明市副市长[1]。2015年10月,担任中共保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兼统战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市社会主义学校校长。2015年12月,改任中共保山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2016年2月,担任中共保山市委书记[3]。2021年3月卸任保山市委书记职务,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参事。
2021年5月9日,在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保山市东河污染问题后,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通报问责情况,其中对时任保山市委书记赵德光进行批评教育。[4]
2022年9月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辞聘赵德光参事职务,并公布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委对赵德光留党察看二年及撤职的处分决定,处分公告仍称呼其为“同志”[5]。
参考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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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正阳 |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书记 2016年2月-2021年3月 |
繼任: 杨军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吴松 |
保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5年12月-2016年4月 |
繼任: 杨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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