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和國人力總署

人力總署越南语)隸屬於越南共和國國防部,負責爲越南共和國軍隊徵兵,包括檢查兵役年齡和軍隊所有軍人的軍簿檔案管理等。

歷史

1952年,當越南國軍總參謀部成立時,軍隊的徵兵部門也被組織了起來。徵兵由各軍區負責,包括5個徵兵室。在中央有直屬於國防部人員署(Nha Nhân viên)的中央徵兵辦公室。

1964年,中央徵兵辦公室與國防部人員署分離,成立了直屬於國防部的動員署(Nha Động viên)。

1974年,由於兵役動員需要,改設爲直屬於國防部的人力總署

在中央設兩個署和一個辦公室:

  1. 兵役動員署(Nha Động viên Quân dịch
  2. 預備役署(Nha Trừ bị
  3. 行政辦(Sở Hành chính

在地方上4個軍區有4個動員辦(Sở Động viên),每個軍區的動員辦都有設在各小區的直屬動員辦公室(Phòng Động viên)。

  • 任務
  1. 檢查即將服兵役的年輕人;
  2. 動員。按照年齡和學歷。根據總參謀部確定的兵役需求;
  3. 動員緩服兵役結束的年輕人;
  4. 管理仍在軍役年齡內的預備役軍人檔案。在現場被動員的公務員。正在緩服兵役的年輕人;
  5. 召集糾察緩服兵役和免服兵役等的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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