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壽祖

趙壽祖1559年—?),字山甫,號紉蘭[1]河南汝寧府汝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趙壽祖

大明薊州兵備道按察使
籍貫 河南汝寧府汝陽縣
字號 字山甫,號紉蘭
出生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十月二十七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宋氏
親屬 (父)趙賢(南京吏部尚書)
出身
  • 萬曆七年己卯科舉人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

生平

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科河南鄉試第十一名舉人,萬曆八年(1580年)聯捷庚辰科會試第一百十五名,二甲第五十一名進士[2][3]。授刑部主事,任安慶府知府[4]。二十一年(1593年)三月升山東副使、分巡兗西道,遷薊州兵備參政,二十六年(1598年)四月升按察使,移鎮遼海,二十七年(1599年)七月升四川布政使,未任,因給事中李應策參論,被令回籍聽勘,後令革職閑住[5][6]

家族

曾祖趙興,贈通議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祖父趙學,封知府 贈通議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父趙賢,曾任吏部右侍郎。母盧氏(累封淑人)。具慶下。兄趙榮祖、趙繼祖、趙恩祖、趙信祖,弟趙孝祖、趙慶祖、趙忻祖、趙怡祖[7]

参考文献

  1. 王祖嫡《贈紉蘭趙公擢守安庆序》
  2.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清)張楷《安慶府志·卷之十》
  5.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三十八》:万历二十七年八月壬寅,户科给事中李应策论赵寿祖司饷蓟镇,为奸人熊应士等所欺,盗领饷未几万石、草十馀万束、银千馀两,全无稽查,彼时户部以门生之故,从轻议拟,寿祖惧祸,营荐调辽海东宁道。值辽左多故,虏警日闻,乃展转图维,求得善地,今播虽狂逞,西南虽乏人,独少一寿祖哉?何可令漫无综核者司出入也。疏下该部。乙巳,吏部尚书李戴等上言:臣顷用赵寿祖为蜀辖,盖以寿祖颇负才名,官迹所至,屡有荐章。近因四川有警,众议欲用之彼处,以济时艰。然臣等初尚踌躇,谓边道恐难遽夺,适蓟辽总督邢玠有揭帖,内称广宁道近稍见疑于抚院,难以共事,宜将该道别用,故臣等拟升蜀辖,一以解辽左之疑,一以济川西之急,总之为国,非为私也。 上曰:赵寿祖既有辽东有碍,改用非私,宜益殚忠任事,勿得顾避。九月戊申,吏部以前户科李应策参奏,覆令新升四川布政赵寿祖回籍听勘,其熊应士等盗领钱粮数目,乞敕户部严加查核。 上从之。
  6. 《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三百四十七》:万历二十八年五月,户科都给事中李应策参东宁兵备赵寿祖被论听勘,违制报揭;并论尚书萧大亨因石星事,推诿会议,革去加衔恩荫,后虽蒙复实俸,未及遽给恩典;验封郎中马大儒明从欺蔽,破格市恩。不报。吏部尚书李戴题赵寿祖投书乞怜,卑鄙无耻,合当重处;萧大亨一品俸,通理有例;马大儒到京在大亨引奏之后,委无欺蔽,因自认罪。奉旨:赵寿祖被劾,自宜静听,投书乞怜,人品可知,著革职闲住。萧大亨见任复衔,通理非过;马大儒照旧供职。卿因言引咎,具见畏慎,宜即出供职。李应策举发私书,公直可嘉,著与纪录。
  7.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八年庚辰科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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