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重伤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英语:Crime of negligence causing serious injury)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一项刑事罪行,指在没有主观犯罪意图的情形下,由于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等过失造成他人身体重伤的行为。该罪的主体需要是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定義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需要是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觀要件
过失是本罪在主观方面的重要構成要件,包括疏忽大意、過於自信等過失。需要行為人從始至終沒有犯罪意圖,但能推測會造成被害人重傷但沒有推測,或者過於自信不會造成被害人重傷但造成了重傷的才能判定本罪。如果屬於無法推測的意外事件,行為人不對重傷負刑事責任。
客觀要件
被害人受到的傷害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95条,並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由法醫鑒定為重傷,且该伤害由行为人对被害人直接造成。
因果關係
被害人的重傷結果與行為人的行為必須要有直接、可理解且符合常態的因果關聯。
著名案件
參考文獻
- . news.ifeng.com. 2019-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3)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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