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蠱
巫蠱,也叫蠱、蠱術,學術上稱作蠱毒巫術(poisonous magic),是源自中國南方的一種黑巫術,為一種操縱毒蟲,用作懲罰違規的人或咒詛害人。
施用巫蠱又叫下蠱、放蠱、蠱惑。後來蠱惑引申為迷惑人心,粵語中再引申成狡猾的意思,整蠱在粵語中也有戲弄的意思。
概述
根據民間信仰,巫師用一種特殊毒蟲左右人的一切,服務於某種特定的目的,巫師以毒蟲迫使人順從其意志,任憑操控。除了毒蟲之外,亦可操縱蛇、蛙、鳥、狗、貓等動物。與道士的召鬼法不同,因為招魂不需媒介(蠱)。放蠱的目的在於加害自己的仇敵,或用於報復他人,使役動物的靈魂為其服務,盜取他人財富作為已用,但蠱也有用於醫學及其它領域。干宝在《搜神记》描绘到,“荥阳郡(今河南省)有一家姓廖,累世为蛊,以此致富。后娶新妇,不以此语之。遇家人咸出,唯此妇守舍,忽见屋中有大缸。妇试发之。见有大蛇,妇乃作汤,灌杀之。及家人归,妇具白其事,举家惊惋。未几。其家疾疫,死亡略尽。”
「蠱」字源流考
巫蠱的製作
造蠱
“蠱”是一種人工畜養的毒蟲。將不同種類的多隻毒蟲(俗稱百毒)放在瓦罐或罎中,使其互相咬殺,並吞食屍體,最後存活下來的毒蟲就叫“蠱”。
最早在隋朝已有記載此法。《隋书·地理志下》:“新安、永嘉、建安、遂安、鄱阳、九江、临川、庐陵、南康、宜春,其俗又颇同豫章,而庐陵人厖淳,率多寿考。然此数郡,往往畜蛊,而 宜春 偏甚。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种虫,大者至蛇,小者至蝨,合置器中,令自相啖,餘一种存者留之。蛇则曰蛇蛊,蝨则曰蝨蛊,行以杀人。使人食之入腹,蛊食其人五脏。人死则其产业移入蛊主之家。三年不杀他人,则畜蛊者自钟其弊。累世子孙,相传不绝,亦有随女子嫁焉。干宝谓之为鬼,其实非也。自侯景乱后,蛊家多绝,既无主人,故飞游道路之中则殒焉。”唐代亦沿襲此法,《通书·六书略上》说“造蛊之法,以百虫置皿中,俾相啖食,其存者为蛊。”《岭南卫生方》在“制蛊之法,将百虫置器密封之。使其自相啖食,经年后,独存者为蛊。”
放蠱
根據文獻記載:“江南數郡有畜蠱者,主人行之以殺人。行飲食中,人不覺也。其家绝灭者,则飞游妄走,中之则毙。”[1]放蠱的人通常會將蠱蟲或蠱藥研磨成粉末狀,放入飲食或飲水之中,或用指甲彈在衣物上。有的必須開壇作法,施厭魅之術使人中蠱。有的則是將有蠱的衣服、物品放置在路中央,任由人去撿拾,拾獲者即是把蠱帶回家中,那家人就成了有蠱的人家。
巫蠱的種類
毒蟲蠱
植物蠱
- 黃谷蠱
- 樹蠱
- 挑生蠱
物品蠱
- 石頭蠱,将石头和蛊药混合在一起,就成了石头蛊。这种蛊术使人三五年而死。
- 疳蠱,又名“放疳”、“放蜂”。两广的人,擅长此种。在端午节,将蜈蚣、小蛇、蚂蚁、蝉、蚯蚓、蚰、头发磨成粉末,放置着“五瘟神”像前供奉,日久天长,就成了疳蛊。这种蛊术使人肚疼、腹泻、上下冲动。[3]
- 篾片蠱,将蛊药喷洒在篾片上,就成了篾片蛊;这种蛊术使人四五年而死。[3]
- 腫蠱,中蛊者,腹大、食欲大,口味爱好重盐,凡中蛊后,需戒荤、少盐或是戒盐,戒主食,以槟榔煮水熬制,每日早晨空腹饮用,或是用其他方法 调理排便,每餐少吃,一旦腹中蛊虫跳动,需生食大蒜方可减缓症状。[3]
- 癲蠱,壮族擅长此种。一般将蛇埋在土中,等到腐烂之后取出毒菌就成了癫蛊;这种蛊术使人笑骂无常,发癫而死。
辨认
治療
孙思邈曾提出治療中毒之法。《千金方》记载,“凡人中蛊,有人行蛊毒病人者。若服药知蛊虫姓名,当呼唤将去,若欲知蛊主之姓名者,以败鼓皮烧作末以饮,服方寸七。须臾,自呼蛊主姓名,可语令去则愈。又有以蛇涎合作蛊药著饮食中,使人得瘕病者,此种积年乃死,疗之各自有药。江南山间人有此,不可不信之。”
佛教中,《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中提到,如聽聞藥師琉璃光如來名號,巫蠱之術不能危害。[6]
饮酒中蛊最难治。[3]
懲處
- 《唐律疏议》卷十八《贼盗律》规定:“诸造畜蛊毒及教令者,绞。”疏议道:“蛊有多种,罕能究悉,事关左道,不可备知。”
歷史上的事件
- 參見漢武帝巫蠱之禍條目。
- 《文選》劉歆移書讓太常博士:「遭巫蠱倉卒之難,未及施行。」
- 《文選》潘岳‧西征賦:「弔戾園於湖邑,諒遭世之巫蠱。」
- 《隋書·鄭議傳》:「其婢奏鄭議厭蠱左道,與母別居,為司所劾,由是除名。」
- 《隋書·獨孤皇后傳》:“獨孤皇后異母弟獨孤迤,以貓鬼巫蠱咒詛於,坐當死。”
- 崇禎十七年,廣州柀閔嬌發生一宗胡蔓草蠱疑案。
参考文献
- 顧野王《輿地志》
- . [2013-1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7).
- . 凤凰网. [2008年11月1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2月5日) (中文(简体)).
- 张鷟《朝野金载》说:“江岭之间有飞蛊,其来也有声,不见形,如鸟鸣啾啾卿卿然。中人即为痢,便血,医药多不差,旬日间必不救。”
- 明代《渾然子》有鼠蠱,鳩蠱的名稱。
- 《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摘錄:「復次、曼殊利室!若諸有情 好喜乖離,更相鬥訟,惱亂自他,以身語意,造作增長 種種惡業,展轉常為 不饒益事,互相謀害。告召山林樹塚等神;殺諸眾生,取其血肉 祭祀藥叉、羅剎婆等;書怨人名,作其形像,以惡咒術 而咒詛之;厭魅蠱道,咒起屍鬼,令斷彼命,及壞其身。是諸有情,若得聞此 藥師琉璃光如來名號,彼諸惡事 悉不能害,一切展轉 皆起慈心,利益安樂,無損惱意 及嫌恨心,各各歡悅,於自所受 生於喜足,不相侵凌 互為饒益」。
參考書目
- 鄧啟耀/著 巫蠱考察─中國巫蠱的文化心態 台灣 1998年6月 ISBN 957-98626-1-3
漢忠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華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聯合出版
- 高国藩/著 中國巫術史 上海三聯書店 1999年11月 ISBN 7-5426-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