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元標
鄒元標(1551年—1624年),字爾瞻,號南皋。江西吉水縣縣城小東門鄒家人,明代東林黨首領之一,與趙南星、顧憲成號為“三君”。
鄒元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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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左都御史 | ||
籍貫 | 江西吉安府吉水縣 | |
字號 | 字爾瞻,號南皋 | |
諡號 | 忠介 | |
出生 | 嘉靖三十年(1551年) 江西吉水縣 | |
逝世 | 天啟四年(1624年) 江西吉水縣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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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鄒元標幼有神童之誉,九歲通《五經》,萬曆元年(1573年)舉江西鄉試第五十六名。萬曆五年(1577年)登丁丑科進士[1][2][3]。入刑部觀察政務,與伍惟忠友好,為人敢言,勇於抨擊時弊,九月二十六日,张居正父亲病死,首輔張居正居喪不丁憂,元標三次上疏反對“奪情”,“以奔丧为常事而不屑为”根本与禽彘无异,結果被當場廷杖八十,發配貴州,潛心鑽研理學。張居正死後,經孫繼先舉薦,恢復官職[4],擔任吏部給事中,他又多次上疏改革吏治,觸犯了皇帝,被皇帝視為「訕君賣直」,再次遭到貶謫,降南京吏部員外郎。[5]以疾歸,居家講學近三十年。
天啟元年(1621年)任吏部左侍郎,後任左都御史,任內錯上書要求加強地方官員品格能力審核,得到明熹宗稱讚「覽奏吏治民風,詳明剴切,若各巡按官能著實舉行,天下豈有不治」[6]。又曾進言協助平反張居正,說他「江陵功在社稷,过在身家,国家之议,死而后已,谓之社稷之臣,奚愧焉?」最後使其复官复荫,後因魏忠贤亂政求去。谥忠介。
著作
著有《願學集》8卷、《太平山居疏稿》4卷、《日新篇》2卷、《仁丈會語》4卷、《禮記正議》6卷、《四書講義》2卷、《 工書選要》11卷、《鄒南皋語義合編》4卷。有子鄒德淇。
家族
曾祖父鄒純傑;祖父鄒廷俸;父親鄒潮。母羅氏[7]。
参考文献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朱保炯,谢沛霖. .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 《明史》(卷229):孫繼先 ,字胤甫,盂人。隆慶五年進士。居正既敗,繼先請召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鄒元標幷及余懋學、趙應元、傅應禎、朱鴻謨、孟一脈、王用汲。又薦魏學曾、宋纁、張岳、毛綱、胡執禮、王錫爵、賈三近、溫純、曹科、陳有年、朱光宇、趙參魯等諸人。既坐謫,終南京吏部主事。
- 後來萬曆皇帝的怠政,與鄒元標事件有重大關係,皇帝覺得言官都是沽名釣譽之徒,再也懶得回應。此一觀點可印證黃仁宇在《萬曆十五年》一書的說法。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五》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五年丁丑科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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