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維喬

郝維喬1541年—1621年),字子遷,河南開封府扶溝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郝維喬

大明陝西右布政使
籍貫 河南開封府扶溝縣
字號 字子遷
出生 嘉靖二十年(1541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逝世 天啓元年(1621年)
配偶 娶齐氏,贈孺人,继娶趙氏,封孺人
出身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河南鄉試第四十四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二百九十八名,登第三甲第二百九十七名進士[1][2]。任直隸真定縣知縣,考绩天下第一,萬曆元年(1573年)十二月擢升吏科给事中,查盘顺天钱粮,条陈驿政五事,三年六月转刑科右,四年三月升吏科左,五年三月升户科都给事中。九年五月出为江西左参政,十六年二月復除山东左参政、分守東兖,十九年三月升山西按察使,二十年七月官至陕西右布政使[3]

家族

曾祖郝順;祖父郝文舉,號讷菴,祖母徐氏;父郝𨭉(1502年-1584年),字君才,號春田[4]。嫡母李氏;生母毛氏。具庆下[5]。兄维新,弟维康,太医院冠帶医士。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扶沟县人民政府. [2013-09-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1).
  4. 张卤《敕封文林郎刑科都给事中春田郝公墓誌銘》
  5.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顧綬
明朝真定縣知縣
1570年-1573年
繼任:
周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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