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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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
可以指:
首都
:通常指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所在地的首要行政中心城市。
首府
:指地方政府的行政中心,特別是享有高度自治權利的地方政府駐地。
大都市
:是指在一個國家或地區內在政治、經濟和文化上具有重要地位的城市。
都市
:指人口較為稠密、工商業較為發達的地區。
都甲制
:中国明清历史设制的行政区划,县下设置“都”,都下设置“甲”
直轄市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於2010年實施行政區調整後,現設有6個直轄市,合稱為「六都」。
特別市
:日語定義引申將他國專為首都設置的直轄市翻譯為「都」
都姓
:中文姓氏
都 (日本)
:日本一级行政区划之一,與其他平級的廣域自治體合稱為「都道府縣」。
參見
名稱以「」開頭的所有条目
五都
:
東都
、
西都
、
南都
、
北都
、
中都
大都
上都
京
京都 (消歧义)
邑
都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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