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继之
鄭繼之(1535年—1623年),字伯孝,号鳴峴,湖广襄陽仪卫司人。明朝政治人物。
郑继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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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尚書 | ||
籍貫 | 湖广襄阳仪卫司 | |
出生 | 乙未十二月初四日 | |
逝世 | 天啟三年十月十九日 | |
墓葬 | 墓在枣阳县岘山 | |
配偶 | 配胡氏,累赠恭人;继配李氏、朱氏,累封恭人 | |
親屬 | (子)鄭抱一、鄭抱朴、鄭抱素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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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鄭繼之為嘉靖四十三年辛酉科湖广乡试五十一名,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会试二百五十二名,廷试三甲一百九十五名進士。大理寺观政,本年十月初任餘干知縣,人稱鄭鐵耳[1]。隆慶三年(1569年)四月遷戶部主事,舟次九江,大父告殂。服闋,六年(1572年)十月復除本部,万历四年(1576年)十一月升员外,五年三月升郎中,七月擢寧國府知府,十年(1582年)四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告歸侍養。二十年(1592年)五月起任江西按察副使,次年七月拜布政司右參政,二十三年八月升任太僕寺少卿,二十四年二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七月升通政司右通政,二十六年五月升南京太僕寺卿,二十七年三月升南京大理寺卿,五月升大理寺卿,三十五年八月知武举,三十七年升南京户部尚書,四十年六月改任南京吏部尚書,四十二年二月官至吏部尚書。萬曆四十年(1616年)為《襄阳县志》作序,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以吏部尚書身份與徐紹吉、韓浚等主持丁巳京察,期間大力扶植東林黨人,「世之所謂清流者,一網盡矣」[2]。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二月去職[3][4]。天启三年十月十九日卒,年八十九。
家族
曾祖郑镛。祖郑玺。父郑時中,歲贡生,累赠中憲大夫宁国知府。母陳氏,累封太恭人。弟郑緝之、郑綸之。
有三子:郑抱一、郑抱朴、郑抱素。
參考
- 《江西通志》:鄭繼之,字伯孝,襄陽人。嘉靖進士,初知餘干縣,端静寡言,服食淡泊如寒素,詞訟不下房科,納銀令自封税,批委供擬不假胥役,人稱鄭鐵耳。時條法新行立,則編派輕重適均。陞户部主事,行李蕭然,萬民遮留。
- . zh.wikisource.org. [2022-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6) (中文).
- 《湖广通志》:郑继之字伯孝,襄阳人。少读书山寺中,往还袖糈,拾落叶以炊。有富室欲以女字之,且怀托孤意,继之婉辞之,娶寠人子。嘉靖壬戌成进士,为馀干令,以清白自矢。万厯中屡迁大理寺卿,时东征师罢,朝议留戍兵万五千,令朝鲜供亿。继之曰:留兵自当转饷,奈何疲敝属国。议者韪之。常以列卿假归,唯行李二笥而巳。及为冢宰,年巳八十,入朝不杖。弟续之,逺迁云南府倅,惮于行,继之曰:若不往,谁当往者。神宗末年不见廷臣,然独重继之,故铨政为之一清。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史.列傳 ,286卷 ,7356-7357: 鄭善夫,字繼之,閩縣人。弘治十八年進士。連遭內外艱,正德六年始為戶部主事,榷稅滸墅,以清操聞。時劉瑾雖誅,嬖倖用事。善夫憤之,乃告歸,築草堂金鼇峰下,為遲清亭,讀書其中,曰:「俟天下之清也。」寡交游,日晏未炊,欣然自得。起禮部主事,進員外郎。 武宗將南巡,偕同列切諫,杖於廷,罰跪五日。善夫更為疏草,置懷中,屬其僕曰:「死即上之。」幸不死,歎曰:「時事若此,尚可靦顏就列哉!」乞歸未得,明年力請,乃得歸。嘉靖改元,用薦起南京刑部郎中,未上,改吏部。行抵建寧,便道游武夷、九曲,風雪絕糧,得病卒,年三十有九。善夫敦行誼,婚嫁七弟妹,貲悉推予之,葬母黨二十二人。所交盡名士,與孫一元、殷雲霄、方豪尤友善。作詩,力摹少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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