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綦江彩虹桥垮塌事故

重庆江彩虹桥垮塌事故是1999年1月4日在中国重庆綦江县发生的一起桥梁坍塌事故。事故造成40人死亡,至少15人受伤,事故报告显示施工中有重大瑕疵,桥梁承重主拱钢绞线锁锚方法、焊接、混凝土等多项工艺存在问题,还进一步发现工程施工程序上存在一系列瑕疵。该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第一次启用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人追责,也成为中央电视台第一次进行电视直播的重大事故。此案过后,中国开始了强制实施监理制度。

重庆綦江彩虹桥垮塌事故
日期1999年1月4日 (1999-01-04)1999年1月4日
时间18时50分(UTC+8
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綦江
29°N 106°E
起因桥面整体垮塌
死亡40
受伤15

事件背景及经过

1996年2月15日,贯通綦河东西城区的綦江县人行彩虹桥(形状似彩虹,为綦江县形象工程)正式通行。桥全长140米,全宽6米,净跨5.5米。

1999年1月4日,18时50分,虹桥突然整体垮塌,截至5日18时,死亡24人,轻重伤16人,十几人失踪[1]

至6日中午,死亡26人,伤15人,10多人失踪[2]

事故最终统计,造成40人死亡,其中18名为武警,至少15人受伤。

事故追责


参考注释

  1. 李维平 魏星. . 人民日报. 1999-01-06 [2019-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2) (中文(简体)).
  2. 李维平 熊开达. . 环球时报. 1999-01-08 [2019-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2) (中文(简体)).

外部链接

人民日报事故汇总报道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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