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汝嘉

金汝嘉(1574年—?年,字無美,號赤城直隸蘇州府長洲縣民籍,蘇州府吳縣人,明朝官員。

金汝嘉

大明备兵沂州山东按察司副使
籍貫 直隸蘇州府吳縣
直隸蘇州府長洲縣民籍
出生 甲戌八月十二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胡氏(封安人)
親屬 曾祖金式,祖金相,父金和,母惠氏(累封安人誥封太宜人)
出身
  • 萬曆二十五年丁酉科舉人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進士

生平

丁酉應天府鄉試七名舉人,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二甲第二十六名進士。刑部觀政,三十九年授刑部貴州司主事,陞員外郎、郎中,四十二年告歸。起改南京兵部職方司郎中,四十四年陞江西贛州府知府[1]。泰昌元年(1620年)十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沂州兵备。

家族

曾祖金式;祖金相,累贈承德郎南京兵部主事;父金和,甲戌進士,誥贈奉政大夫,崇祀名宦;母惠氏(累封安人,誥封太宜人)。慈侍下。兄汝器,弟汝諧(庠生);汝翼;汝楫;汝為(庠生)。子金世廉(廩生)。

参考资料

  1.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治《書經》,年三十六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二甲第二十六名進士。甲戌八月十二日生,行一,曾祖金式;祖金相,累贈承德郎南京兵部主事;父金和,□□□誥贈奉政大夫崇龍名臣;母惠氏(累封安人誥封太宜人)。慈侍下,妻胡氏(封安人),兄汝器,弟汝諧(庠生);汝翼;汝楫;汝為(庠生),子世廉(廩生)。由附學生中式丁酉鄉試七名舉人會試中式二百八十名。授刑部觀政辛亥授刑部貴州司主事,陞員外郎中甲寅告改南京兵部職方司郎中丙辰陞江西贛州知府。
官衔
前任:
楊瑩鍾
明朝贛州府知府
1616年-1621年
繼任:
余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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