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淛

金淛1512年—?),字汝東,浙江金華府東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金淛

大明河南右布政使
籍貫 浙江金華府東陽縣
字號 字汝東
出生 正德七年(1512年)十月初七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宣氏,継娶許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舉人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浙江鄉試第七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聯捷甲辰科會試第一百七十七名,登第三甲第一百四十八名進士[1][2]。歷官福建懷安縣知縣[3]。二十九年補任江西泰和县知县。三十一年正月选授南京山东道試御史,十二月實授,巡按南直隶,四十年出任福建按察司佥事,四十二年升参议,四十四年升副使。隆慶二年(1568年)正月考察致仕。起复湖广右参政,萬曆二年(1574年)正月以前任副使考察不及调广东副使,升潮州道参政,遷山東按察使,五年二月升河南右布政使,十一月被弹劾衰老不称职,被令致仕。

家族

曾祖金宗逄;祖父金邦;父金㻋,母許氏。重庆下。弟溥、渊、河[4]

参考文献

  1. 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民國《閩侯縣志·卷五十八》
  4.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陈言
明朝泰和县知县
嘉靖二十九年-三十一年
繼任:
巫继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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