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中選

錢中選16世紀—17世紀),元英玉虬浙江湖州府長興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錢中選幼年跟隨父親錢良貴交遊,在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中舉人[2],次年(1595年)聯捷進士,獲授歙縣知縣,拒絕收受餽贈,並上陳當地礦稅利弊,令朝廷撤去。二十八年(1600年)他負責應天鄉試,取錄不少名士,不久因父母去世歸鄉;服喪結束後補任浮梁知縣,在城中建立糧倉,又在公餘時間在書院講學;很快擢官刑部員外郎,奉命到福建恤刑,平反多件案件。朝廷任命他為臨江知府,他卻在北京去世,門生為他扶靈,打開其行李,發現只有數卷圖書[1]

引用

  1. 同治《長興縣志·卷二十三上·人物》:錢中選,字元英,號玉虬,萬厯二十三年進士。父良貴,慷慨喜讀書,破產折節,交游多吳中名宿。中選幼而濡染,登進士授歙縣。歙故羶地,中選屏絕問遺,值礦璫肆螫,抗疏指陳利弊,奉旨撤免。庚子分校南闈,拔取雋才;丁艱補浮梁,邑故無倉儲,為創建於會城,立講院公餘課藝。擢刑部員外郎,奉敕欽恤入閩,平反甚眾;除臨江守,卒於京,門生扶櫬都門,發其篋,圖書數卷而已。 張志
  2. 同治《長興縣志·卷二十·選舉》:萬厯…… 二十二年甲午科。 …… 錢中選 進士。

參考文獻

  • 同治《長興縣志》·卷二十·選舉
  • 同治《長興縣志》·卷二十三上·人物
官衔
前任:
倪大器
明朝歙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方承郁
前任:
周起元
明朝浮梁縣知縣
1606年-萬曆年間
繼任:
葉逢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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