閣騰公寓大廈火災

閣騰公寓大廈火災事故,2014年12月19日,臺灣新竹市北區光華二街的閣騰大樓發生建築物火災。該樓為公寓大廈,起火點在8樓,造成2人死亡。[1][2]該事故與數日後南港違建火災事故,直接促使地方政府拆除大型違建[3]

閣騰公寓大廈火災事故
时间2014年12月19日
地点 中華民國臺灣新竹市北區光華里光華二街81巷8號8樓
别名新竹違建大火
起因電氣火災
死亡2人

背景

閣騰公寓大廈是一幢落成於1994年的五層樓公寓[4],建設公司違建6樓與7樓,之後大樓遭到法院拍賣。曾姓屋主買下整幢大樓,將6、7樓分隔為小面積單位租賃獲利,並在屋頂增建8、9樓為複式單位自住。合法的1樓至5樓及地下室則賣出獲利。[2]

8樓曾姓屋主從事改裝電動機車,並將電動機車與蓄電池存放於8樓單位內。[5]

事發過程

2014年12月19日上午4時許,8樓客廳存放的蓄電池之正負端子因接觸雜物,引發電路短路著火。火從電視櫃後方燃燒起來,燒毀客廳西側牆面及天花板。曾姓屋主與借宿友人察覺火災後至9樓東南側避難,由消防隊救下。之後8、9樓發生閃燃。火勢於6時獲控制,清查火場時發現屋主兩名女兒死於9樓臥室,死因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5][2]

影響

事發大樓6樓以上是違章建築。事故發生後,當地居民反映已投訴違建屋主多年,而新竹市政府沒有作為[6]。緊接著12月27日臺北市南港興中路又發生違建出租戶致死火災,引發社會輿論關注違建消防問題,甫上任的臺灣各地縣市首長紛紛加強違建的拆除執行,例如臺北市長柯文哲實施二二六服務專案[3]。新竹市議會則在翌年3月通過「新竹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7]

在火災調查告一段落之後,新竹市政府拆除了該樓的6至9樓,留下合法的1至5樓。

新竹地院檢察官在2015年4月對屋主提起公訴。屋主否認有過失,聲稱有人刻意把物品放在蓄電池上造成短路才導致意外。法官認為該戶大門緊閉,無人侵入縱火,屋主應注意而未注意電池存放,於11月25日以過失致死罪判處8個月徒刑。[5]

2016年6月,臺灣高等法院判准曾姓屋主與妻子離婚,妻子取得小女兒的監護權。[8]

参考文献

  1. 蘋果日報突發中心. . 蘋果日報. 2014-12-20.
  2. 王敏旭、郭政芬、莊旻靜、王慧瑛. . 聯合報. 2014-12-20.
  3. 賴宛琳. . 華人希望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 [2016-0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1).
  4. 新竹市政府. . 新竹市政府. 1994-08-05.
  5. 楊數盈、陳麗芬、莊仁杰.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2015-11-25.
  6. The China Post news staff. . The China Post. 2014-12-21.
  7. 黃筱珮. . 中國時報. 2015-03-24.
  8. 張競文、邱璿如、范明達. . 臺灣高等法院. 201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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