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巴尼亞行政區劃
自1912年阿尔巴尼亚宣布独立后,共进行过了21次行政区划改革。各行政单位曾先后分为或组合为大区、地区、次区、州(县)、区、市镇、市、乡镇、社区、村庄及聚居点。现时阿爾巴尼亞共分為12州,下分61个市镇及再下分为373个行政分区。[1][2]
阿爾巴尼亞政府与政治 系列条目 |
政治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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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行政区划
市镇
阿尔巴尼亚的第二级政府由61个市镇()组成。每一个市镇由一个市长和市镇议会来管理,并每四年选举一次。2015年之前,阿尔巴尼亚语中的“”是指城市市镇,其管辖范围仅包括该城市。2015年之后,一个“”的管辖范围扩展至邻近的乡村市镇。[2][4]
行政分区
阿尔巴尼亚的第三级政府由373个行政分区(,直译为“行政单位”)组成,行政分区或称为地方行政单位()。大部分的行政分区是之前的乡村市镇或社区(),它们在2015年之前是第二级的区划单位。部分行政分区再下分为阿尔巴尼亚的2,972个村庄()。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 世界政區 - 阿爾巴尼亞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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