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执法
阿根廷最重要的執法机构是阿根廷联邦警察,拥有阿根廷全领土的管轄權。而各省也有自己的省警察。近年来,萨尔丹和阿连德镇等城市开始建立自己的地方警察,减轻省警察的负担。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联邦区),联邦警察与阿根廷海岸警卫队(海岸警卫队)和布宜诺斯艾利斯市警察(市警察)合作。
省警察
- 布宜诺斯艾利斯省警察
- 卡塔马卡省警察
- 查科省警察
- 丘布特省警察
- 科尔多瓦省警察
- 科连特斯省警察
- 恩特雷里奥斯省警察
- 福尔摩沙省警察
- 胡胡伊省警察
- 拉潘帕省警察
- 拉里奥哈省警察
- 门多萨省警察
- 米西奥内斯省警察
- 内乌肯省警察
- 内格罗河省警察
- 萨尔塔省警察
- 圣胡安省警察
- 圣路易斯省警察
- 圣克鲁斯省警察
- 圣达菲省警察
- 圣地亚哥-德尔埃斯特罗省警察
- 火地省警察
- 图库曼省警察
特種部隊
在24个辖区中的警察中,都有步兵卫队。这是防暴警察的共同名称,他们在公共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例如足球比赛。
情报机构
- 联邦情报局(前身为情报秘书处)
- 阿根廷联邦警察情报组
- 阿根廷国家宪兵情报组
- 阿根廷海岸警卫队情报组
- 机场安全警察情报组
- 联邦监狱系统情报组
- 布宜诺斯艾利斯省警察情报组
历史上的秘密警察组织
- 大众复兴会(“La Mazorca”)
- 镇压共产主义专案(西班牙語:,SERC)
- 反民主政治信息司(西班牙語:,DIPA)
腐败
腐敗是阿根廷警察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行为。腐败问题很难衡量,因为其中大部分从未被发现或未被报告。然而,有一些数据可以表明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2008年,有120起针对警察的腐败和犯罪指控调查。[1][2]
根据内务审计总署,仅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省警察中,就有13,619名警察因2008年至2009年间的腐败、暴力或违规行为受到调查。[3]Global Integrity评价阿根廷执法部门在反腐败方面表现不佳,得分为63分(满100分)。[4]同样,透明国际2008年的行贿指数给阿根廷阿根廷警察打了3.9分(1分为“完全不腐败”,5分为“非常腐败”)。[5]阿根廷警察最常见的腐败形式是要求贿赂,或接受违反交通规则或任何普通违法行为的公民提供的贿赂,以避免受到法律处罚。根据拉丁美洲民意项目所做的美洲指标(Barómetro de las Américas),阿根廷有15%的人口被警察要求贿赂。[6]这一事实受到2008年拉美指标的支持,他们调查发现,59%的阿根廷人认为可以贿赂警察以避免罚款或逮捕。[7]
还有证据表明,警察纵容犯罪分子。为了换取犯罪活动收益的一部分,警察为“自由区”(警察不进入的地方)提供便利,让小偷能够进行抢劫或绑架,或者让毒販能够出售毒品。[8]换言之,阿根廷的犯罪分子在警察的保护下行动是一种普遍的做法。[9]此外,也了解到执法人员参与有组织犯罪活动。根据2010年自由之家,布宜诺斯艾利斯警察参与了多起贩毒和勒索事件。[7]警察也参与武器交易,警方的武器库或仓库是黑市武器来源。[10]
腐败程度
警察腐敗主要有两个因素。第一是低薪而引发小腐败。[11]同样,预算限制会影响警察执行任务的能力,从而降低他们在执法机构内执行任务的士气和诺言。[7]这些因素强化了对已经存在的腐败问题广泛容忍,助长了所有国家机构实行非法行为。[11]此外,警察腐败有罪不罚率高,对此未能形成威慑作用。 由于缺乏资源或缺乏调查警察腐败案件的意愿,通常避免对警察提起刑事诉讼。[7]最后,阿根廷执法部门缺乏透明度和类似問責制的机制,使警察成为难以控制的机构。
警察腐败的最大破坏性影响是执法在打击犯罪方面的效率低下。根据国家报的一项调查,阿根廷警方在2010年7月至8月期间对犯下的重大犯罪的犯人的逮捕率仅为32%。[12]这种无能与阿根廷发现的犯罪水平不断增长直接相关。同时期,世界經濟論壇2010-2011年全球競爭力報告表明,阿根廷警察部门执行法律和维持秩序的可靠性仅获得3.0分(其中1分表示“根本不值得信赖”,而7分表示“始终值得信赖”)。[7]
警察腐败造成的另一个严重后果是对法治产生强烈削弱。如果警察不履行职责,那么将失去公民的信任和尊重,也就失去了威慑违法行为的权力,反而鼓舞犯罪。最后,促使公民因缺乏信任和对执法的尊重而停止举报犯罪。所以,阿根廷人认为警察是国最腐败的机构之一,使民众使用手枪之类的武器保护自己免受犯罪分子的侵害,而非向警方通报犯罪行为。[13]
随着2009年布宜诺斯艾利斯市警察的成立,该市越来越多的居民选择向市警报告犯罪行为,而非向联邦警察报告。后者腐败的一个著名案例是对当时还不是政治家的毛里西奧·馬克里绑架案。
参见
- 2013年阿根廷警察罢工
- 阿根廷罪案
参考
- US Department of State, Bureau of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Labor. . 2009 Country Report on Human Rights Practices. 2010-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15) (英语).
- . LA NACION. 2009-04-20 [2022-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09) (西班牙语).
- . LA NACION. 2010-01-10 [2022-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09) (西班牙语).
- Global Integrity. . Global Integrity Report. 2008 [2011-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13).
- 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 2008 [2022-04-0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2-04-09) (英语).
- Orces, Diana. (PDF). Ciencia Politica, Santiago 28(2): 203–208. 2008 [2022-04-0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2-04-09) (英语).
- Business Anti-Corruption Portal. .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15) (英语).
- . 号角报. 2011-01-18 [2022-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09) (西班牙语).
- Eaton, Kent. (2008). Paradoxes of Police Reform. Federalism, Parties, and Civil Society in Argentina’s Public Security Crisis. Latin America Research Review. 43(3). 5-32
- Zúñiga, Liza. . Programa de Seguridad y Ciudadanía. 2006, (7): 1-9.
- Eaton, Kent. . Latin America Research Review. 2008, (43(3)): 5-32.
- . LA NACION. 2010-09-02 [2022-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09) (西班牙语).
- Bertelsmann Stiftung. (PDF). Gütersloh: Bertelsmann Stiftung. 200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1-09-28)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