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鶴

陸鶴—1744年),西溟敬齋浙江海鹽縣人,清朝官員。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丁酉科舉人雍正九年(1731年)任福州府连江县知县,雍正十一年(1733年)调任臺灣府諸羅縣知縣,任內曾環城栽種刺竹,以加強城池防衛。[1]丁憂離職。乾隆八年(1743年)任台灣澎湖通判范咸主修的《重修臺灣府志》中有他的記載。

註釋

  1. 《臺灣通史·卷16》嘉義縣城:康熙二十三年,置諸羅縣於佳里興堡,則昔之諸羅番社。四十三年,遷今治。知縣宋永清始設木棚,周六百八十丈,建四門。雍正元年,知縣孫魯改築土城……五年,知縣劉良璧建城樓,東曰襟山,西曰帶海,南曰崇陽,北曰拱辰,各門置二炮。十二年,知縣陸鶴又於城外環植刺竹,用以為固。

參考文獻

  • 連橫,《臺灣通史》。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衔
前任:
王玲
福州府连江县知县
雍正九年-雍正十一年
(1731年-1733年)
繼任:
袁本濂
前任:
姚孔鍼
臺灣府諸羅縣知縣
雍正十一年(1733年)上任
繼任:
戴大冕
前任:
王鶚
澎湖通判
乾隆八年(1743年)上任
繼任:
汪天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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