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堯叟
生平
陈尧叟祖籍河朔,高祖父陈翔曾任阆州新井县令,遂落籍于阆州首县阆中县[1]。陈尧叟是后蜀西水县尉陈省华长子,宋太宗端拱二年(989年)己丑科状元,在皇帝召见时回答得体,宋太宗认为其父教子有方,于时召时任楼烦县令的陈省华令进京授太子中允[2],陈尧叟为光禄寺丞、直史馆,父子同日赐绯银鱼袋[3]。歷官秘書丞、河南東道判官、工部員外郎。為廣南西路轉運使時,其地炎热多旱,堯叟令村民種樹造林、鑿井、置茶亭。淳化四年(993年),出使交州。景德元年(1004年),辽军直逼澶州,陈尧叟主张迁都,被寇準斥責。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年)卒。真宗废朝二日,赠侍中,谥文忠。著有《请盟录》三集二十卷。
参考资料
- 《宋史·陈尧佐传》:“其先河朔人。高祖翔,为蜀新井令,因家焉,遂为阆州阆中人。”新井县治今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大桥镇,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置,元顺帝至元二十年(1283年)废。
- 《宋史·陈尧佐传》:“父省华字善则,事孟昶为西水尉。蜀平,授陇城主簿,累迁栎阳令……徙楼烦令。端拱二年,太宗亲试进士,伯子尧叟登甲科,占谢,辞气明辨,太宗顾左右曰:‘此谁子?’王沔以省华对。即召省华为太子中允。”
- 《宋史·陈尧叟传》:“尧叟字唐夫,解褐光录寺丞、直史馆,与省华同日赐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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