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善 (弘治進士)

陳善15世紀—16世紀),克一江西廣信府弋陽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陳善是弘治二年(1489年)江西鄉試舉人[2],弘治十二年(1499年)成進士,獲授安仁知縣,任內拆毀毀淫祠,又以編戶逃亡上奏減每戶十五里為七里,並用計抓拿鄰縣大盜陳萬年。之後他因為忤逆劉瑾被罰粟數百石,降為嚴州通判,劉瑾敗亡後陞為安吉知州,擢官刑部員外郎,外任楚雄知府,在任內去世,有「忠孝」二字大書及箴言流傳,入祀湖廣名宦祠[1]

引用

  1. 同治《弋陽縣志·卷九·人物志》:陳善,字克一,宏治十二年進士,授湖廣安仁縣知縣。性清介,毀淫祠,嘗以編戶逃亡,奏減十五里為七里以除民擾,民永賴之。鄰境有大盜陳萬年,善以計撲滅,忤閹瑾罰粟數百石,轉嚴州府判;瑾誅,陞安吉知州,擢刑部員外郎,陞楚雄知府,卒於官。有忠孝二字大書及箴行於世,祀湖廣名宦。 陶志
  2. 同治《弋陽縣志·卷八·選舉志》:宏治二年己酉鄉試……陳善 見進士

參考文獻

  • 同治《弋陽縣志》·卷八·選舉志
  • 同治《弋陽縣志》·卷九·人物志
官衔
前任:
陳大本
明朝安仁縣知縣
弘治年間
繼任:
彭誥
前任:
岑世祥
明朝嚴州府通判
1509年-1511年
繼任:
鄭相
前任:
廖紀
明朝安吉州知州
1511年-1514年
繼任:
張煥
前任:
仰儒
明朝楚雄府知府
正德年間
繼任:
陸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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