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壯 (嘉靖己丑進士)
陳大壯(1504年—1551年),字子晉,號裕菴,河南河南府洛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陳大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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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户部郎中 | ||
籍貫 | 河南河南府洛陽縣 | |
字號 | 字子晉,號裕菴 | |
出生 | 弘治十七年(1504年)六月十五日 | |
逝世 | 嘉靖三十年(1551年)七月二十日 | |
配偶 | 娶劉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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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河南鄉試第一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联捷己丑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二名,登第二甲第七十六名進士[1][2]。授户部主事,监京畿粮储,督湖广漕运,以事贬扬州府泰州同知,兼署州篆,十五年升漢陽府同知。丁父忧归,服阕,补襄阳府同知,在任二年,升官至南京户部郎中,二十四年因病乞休。养病家居時,因房邸位于伊王府边,为了扩建王府,伊王朱典楧向其索取,大壮不肯,于是指使数十人至其家中,夺取其饮食,大壮病饿而死[3][4]。
参考文献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廿二史札记》:又如伊王世子典楧多持官吏短长,不如旨,必构之使去。至御史行部,不敢入城,要而笞之,官吏往来,率纡道疾过,犹使人追入,责以不朝,朝者亦辱以非礼。宫墙坏,奏请修筑,则夺附近民居以广其宫,索郎中陈大壮屋不肯,则使数十人从大壮卧起夺其饮食,大壮遂饥死。阅河南府城女子,选七百馀人,留尤丽者九十馀人,勒其家以金赎。
- 《明故户部郎中裕菴陳公配赠安人劉氏合葬墓志铭》
賜進士出身中顺大夫河南府知府山東都昌雙石葛縉撰
賜進士出身文林郎河南府推官浙江德清荆山周璞書篆
裕菴陳公卒,其姻戚平阳府推官劉君贽引状蕲縉銘,用垂不朽。公諱大壮,字子晉,號裕菴,後更號無二庵道人。娶劉氏,典樂杲女,贈安人。先公二十三年卒,继娶陸氏,知府載之女,亦封安人。生子三人,孟曰淑賓,充伊阳县庠生,娶生员李天赋女,劉氏出也。仲曰淑相,娶參議翟鏡女。季曰淑容,未聘。女一,尚幼,陸氏出也。孫男一,曰延齡,未聘;孫女二,俱未字,淑賓出也。公生於弘治甲子六月十五日,卒於嘉靖辛亥七月二十日,享年四十有八。卜癸丑十一月十八日,将啓劉安人之墓而合葬焉。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八年己丑科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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