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仙
陳明仙(1903年—1983年),又名陳明僊、明軒。貴州省平壩縣人。民國37年(1948年)在貴州省婦女選區當選第一屆立法委員
陳明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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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字 | ? |
号 | ? |
别名 | 又名陳明僊、明軒 |
出生 | 1903年 |
逝世 | 1983年 |
墓地 | ? |
政党 | 中國國民黨 |
其他政党 |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
配偶 | 劉霖生 |
母校 | 貴陽女子師範 |
著作 |
生平[4]
- 貴陽女子師範畢業,在中國國民黨貴州調查統計室(調查室)工作,並參加貴州省青年運動指導委員會
- 1930年代,參與組織貴州省婦女運動委員會,並擔任理事長,後兼任該會刊物《貴州婦女》主任
- 1934年,參加籌組貴州省婦女會,並兼任貴州婦女抗日救國團理事會所辦《新黔日報》的《驚蟄》副刊主編
- 1935年,參加陳惕廬所開辦的特工訓練班
- 1935年,參與青年陣地社,並以其家為開會地點
- 1935-1937年,任職於貴州省調查室組訓股,曾任股長
- 1937年,轉任中國國民黨貴州省黨部民運科幹事,專管婦女工作
- 1937年,組織貴州省婦女運動委員會,陳明僊為委員兼業務負責人。為第四屆主任委員
- 1937-1938年,參與貴州青年戰地服務團,1938年升任第一大隊隊長,負責兵役宣傳
- 1938年底,貴州爆發派系之爭,陳惕廬藉擔任青年戰地服務團團長機會離開貴陽,陳明僊追隨陳一同離開。後來陳明僊、何琼至湖南擔任湖南傷兵服務團正、副團長
- 1945年,因中央俱樂部(CC派)推薦,參加中國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
- 1948年,當選第一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貴州省區婦女立法委員
- 1949年8月27日,參加「我們響應黃紹竑等「八一三」聲明」
- 1951年,以奉通緝在案,並經內政部彙案函准立法院查明於第四會期未報到出席,依法註銷立法委員名籍[5]
- 1980年,被聘為貴州省文史研究館館員。1983年去世。
參考文獻
- 《貴州文史資料選輯第十五輯》,1984,頁136
- 《貴州文史資料選輯第七輯》,1981,頁173
- 《文史資料存稿選編第3卷》,2006,頁247
- 〈自傳〉,《婦女新知》,第七卷第1-2期合刊,1945年2月
- 「江蘇省第四區立委當選人葛克信,浙江省第一區立委當選人葛敬恩,山東省第二區立委當選人張匯文,山東省第三區立委當選人范予遂,山東省第四區立委當選人初香山,山東省第六區立委當選人陳名豫、孔令燦,青島市立委當選人崔紉秋(女),安徽省第二區立委當選人黃夢飛,安徽省第四區立委當選人李蔭五,江西省第三區立委當選人王又庸,江西省第四區立委當選人羅運炎,河北省第三區立委當選人盧郁文、秦榮甲,湖北省第一區立委當選人萬燦,湖南省第七區立委當選人諶小岑,湖南省婦女立委當選人譚惕吾,廣西省第三區立委當選人黃啟漢,貴州省第一區立委當選人李仲公,貴州省婦女立委當選人陳明仙,重慶市立委當選人胡子昂,吉林省立委當選人張潛華,安東省立委當選人劉不同,新疆省立委當選人華聲慕,甘肅省第三區立委當選人李世軍,工礦業南區立委當選人鄭家俊,農礦業技師立委當選人鄒樹文,中醫師公會立委當選人施今墨等二十八人均奉通緝在案,並經內政部彙案函准立法院查明於第四會期均未報到出席,依法自應分別註銷名籍。案內劉不同缺額,依法應以候補人姜慶元遞補,俟查明其動態後再辦遞補手續,其餘葛克信等二十七人缺額均不予辦理遞補手續」,(40)台統(一)字第379號(40.08.30),《總統府公報》第3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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