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烈
陳茂烈(1459年—1517年),字時周,號如賓,福建興化衛籍浙江瑞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陳茂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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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監察御史 | ||
籍貫 | 浙江瑞安縣 | |
字號 | 字時周 | |
出生 | 六月二十三日 | |
逝世 | 正德十一年冬(1517年) | |
配偶 | 娶鄭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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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福建鄉試第十三名。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三甲二十八名進士[1][2]。授吉安府推官,十六年三月选授河南道試監察御史[3],十六年十二月實授,以母老乞归养,清苦不能自存。正德五年(1510年)七月改任福建晋江县儒学教谕,使得资禄以养親,又给月米三石。十一年卒于家[4]。
家族
曾祖陳伯洪;祖父陳慶四;父陳善祥,母張氏。慈侍下[5]。無子嗣。
参考文献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國朝獻徵錄·卷六十五》:《監察御史陳茂烈傳》:(實錄)監察御史陳茂烈正德十一年冬卒於家。巡按福建御史王應鵬奏其清修苦節,貧且無後,請加卹典以勵士風。禮部議:茂烈孩提之性,富貴莫移,冰孽之操,始終弗懈,殆儒者之高蹈也。宜如應鵬奏,令有司樹坊表宅賜以名額,或附入鄉賢祠歲時修祀,仍優給其家。從之。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二》:正德十一年冬十月壬戌,终养监察御史陈茂烈卒。巡按福建御史王应鹏奏其清修苦节,贫且无后,请加恤典,以励士风。礼部议茂烈孩提之性,富贵莫移;冰檗之操,始终弗解,殆儒者之高蹈也。宜如应鹏奏,令有司树坊表宅,赐以名额,或附入乡贤祠,岁时修祀,仍优给其家。从之。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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