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乙廷
經歷
第七屆立委選舉賄選疑案
- 2008年1月23日,苗栗地檢署將李乙廷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並求刑兩年以上、併科罰金新台幣200萬元。原因是李乙廷從2007年6月至10月,共同協議由賴意晴、林玉華等人,趁選區內民間團體舉辦活動時,捐助現金或牛奶、啤酒,再由李本人或助選人員請求投票支持,涉嫌賄選[3][4]。
- 2月13日,苗栗地檢署表示,李乙廷利用該選區內團體舉辦活動,假借捐助現金或用品等方式賄選,涉嫌違反選罷法,因此對李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李乙廷回應,他對捐贈一事毫無所悉,經他查證,有些捐助者是他的友人或不認識的支持者,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好心幫他助選[5][6][7]。
- 12月10日,二審判決結果出爐,李乙廷當選無效確定[8]。
參考資料
- 立委補選 李乙廷妻陳鑾英登記大陣仗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自由時報
- 康世儒當選 綠營:制衡黑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自由時報
- 涉賄選 新科立委李乙廷起訴 2008年1月23日,中華日報電子報
- 政壇之路多舛 國民黨新科立委 李乙廷涉賄被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2008年1月24日,自由電子報
- 苗栗地院對立委李乙廷提當選無效之訴 2008年2月13日,中央社
- 李乙廷賄選起訴 檢提當選無效 2008年2月13日,中華日報電子報
- 立委李乙廷涉賄 檢提當選無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2008年2月14,自由電子報
- 李乙廷當選無效確定 將依法補選 2008年12月10日,自由電子報
第七屆立法委員任期出席紀錄
- 2008年2/1-3/26院會應出席15次,委員會應出席19次,總計34次,缺席18次。
- 2008年4/1-4/30院會應出席4次,委員會應出席15次,總計19次,缺席0次。
資料來源: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監督國會週報第五、十五期。www.ccw.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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