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特勤隊
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特勤隊(英文:Chinese Marine Corps Special Service Company;縮寫:CMC.SSC),是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兩棲偵搜大隊轄下的特種部隊,也稱黑衣部隊,初期高度保密,至1995年執行「華興演習」才被公開。
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特勤隊 Chinese Marine Corps Special Service Compan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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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陸戰隊特勤隊 | |
存在時期 | 1978年- |
國家或地區 | 中華民國 |
效忠於 | 中華民國 |
軍種 | 中華民國海軍 |
種類 | 特種勤務 |
功能 | 反恐、處理警方無法完成的任務、代訓友邦特種部隊等 |
隸屬於 | 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 |
駐地 | 高雄市鼓山區壽山營區 |
別稱 | 黑衣部隊 |
格言 | 一次殲滅 |
參與戰役 | 岩灣監獄暴動 |
象徵性指揮官 | 夏復華 |
成軍與選訓
1980年,繼高空特種勤務中隊、憲兵特勤隊(1978年成立)成立後,為第三支成立的軍方特勤隊。第一期特勤隊隊長為當時兩棲偵搜營營長季麟連中校。受訓學員除挑選自一般常備役軍官、士官外,另由兩棲偵搜營中選出志願役軍官、士官選訓。由於專精訓練課目相當多,新訓通過成員要求至少能繼續服役5年以上,才會納編至特勤隊。
1987年,岩灣事件中,陸戰隊特勤隊曾參與鎮壓岩灣監獄的囚犯。
現在的海軍陸戰隊特勤隊,已與當初成立時的任務內容不太相同。現今主要負責:
特勤隊選訓基本標準:
訓練標準
目前特勤隊的新訓已由12個月縮減至9個月,概分為三階段:
第一階段:以體能訓練為主,每日早中晚各10,000公尺以上,要求驗收時武裝跑步或武裝游泳能達到10,000公尺以上,當中會施以品德測驗,學員品行不佳者,成績再好一樣退訓。此期間並配合武術訓練、山訓及游泳等,最後一周實施鑑測,成績未滿95分者退訓。
第二階段:以射擊訓練為主,並且加入組合戰鬥、近身距離作戰及狙擊手訓練等,最後一周實施鑑測,成績未滿95分者退訓。
第三階段:綜合加強第一、二階段訓練,最後一周實施鑑測,成績未滿95分者退訓。
以上新訓三階段通過,並願意繼續服役5年以上者,才擁有加入海軍陸戰特勤隊的資格,故每期錄取率低於5%。
加入海軍陸戰特勤隊後,將會再接受其他訓練,如:甲級特訓、格鬥訓練、武器訓練、潛水訓練、反恐訓練、空降訓練、載具操作、情報訓練、電腦訓練,與其他未公開訓練等。
如今海軍陸戰特勤隊與海軍水中爆破大隊,已於2004年併入海軍陸戰隊兩棲偵搜大隊中,屬於底下的其中一支中隊。依照任務區分,編制為數個小組:攻堅小組、狙擊小組、爆破小組等等,每小組若干人,各小組還會再依分組進行專長訓練。
而所有隊員中再擇優選出若干人,稱之為特別行動小組,或非常行動小組。
事績
參考來源
特種作戰部隊定義、特性及功能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