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鶴
陸鶴(?—1744年),字西溟,號敬齋,浙江海鹽縣人,清朝官員。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丁酉科舉人。雍正九年(1731年)任福州府连江县知县,雍正十一年(1733年)调任臺灣府諸羅縣知縣,任內曾環城栽種刺竹,以加強城池防衛。[1]因丁憂離職。乾隆八年(1743年)任台灣澎湖通判。范咸主修的《重修臺灣府志》中有他的記載。
註釋
- 《臺灣通史·卷16》嘉義縣城:康熙二十三年,置諸羅縣於佳里興堡,則昔之諸羅番社。四十三年,遷今治。知縣宋永清始設木棚,周六百八十丈,建四門。雍正元年,知縣孫魯改築土城……五年,知縣劉良璧建城樓,東曰襟山,西曰帶海,南曰崇陽,北曰拱辰,各門置二炮。十二年,知縣陸鶴又於城外環植刺竹,用以為固。
參考文獻
- 連橫,《臺灣通史》。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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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玲 |
福州府连江县知县 雍正九年-雍正十一年 (1731年-1733年) |
繼任: 袁本濂 |
前任: 姚孔鍼 |
臺灣府諸羅縣知縣 雍正十一年(1733年)上任 |
繼任: 戴大冕 |
前任: 王鶚 |
澎湖通判 乾隆八年(1743年)上任 |
繼任: 汪天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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