雒昂
雒昂(1479年5月6日—1545年12月17日),字仲俛,號三峪,陝西西安府三原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雒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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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 | ||
籍貫 | 陝西西安府三原縣 | |
字號 | 字仲俛,號三峪 | |
出生 | 成化十五四月十五日 (1479年5月6日) | |
逝世 | 嘉靖二十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1545年12月17日) | |
配偶 | 娶張氏,封淑人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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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陝西鄉試第五十二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中式癸未科會試第三百三十四名,三甲第二百四十二名進士[1][2]。三年,授太常寺博士。五年,丁母王淑人憂。八年,服阕,起復原職。九年,七月授吏科给事中,巡视皇城。十一年,四月升刑科右给事中。十二年五月,升四川按察司佥事、兵备安綿。十五年,升河南布政使司左參議。十八年,升山东布政使司左参政,督粮储,修筑临清新城。二十一年十二月,升河南按察使。二十二年,升山东右布政使。二十三年,升河南左布政使。同年七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二十四年十一月,被徽王朱厚爝弹劾,与巡按御史王三聘、鈞州知州陈吉一起被锦衣卫逮至北京讯问,廷杖于闕下,革职为民,行至良乡县而卒,年六十七[3]。穆宗時追赠户部右侍郎[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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