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地区

零陵地区湖南省曾存在过的准行政区——地区,前身为中華民國湖南省第九行政督察區」(之后改称“第七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称“永州专区”、“零陵专区”、“零陵地区”,1995年11月21日撤销,其辖域即为新成立的地级永州市辖域。

永州专区

1949年10月,成立永州专区。辖原第九行政督察区所属8县即零陵县祁阳县新田县宁远县江华县道县东安县永明县,专署驻零陵县。

零陵专区

  • 1950年,永州专区更名为零陵专区。
  • 1952年11月13日,零陵专区撤销,原辖8县零陵县、祁阳县、新田县、宁远县、江华县、道县、东安县和永明县全部划归湘南行政区
  • 1962年10月30日,复置零陵专区,自衡阳专区划入零陵县、宁远县、江永县(原名:永明县)、道县、东安县和江华瑶族自治县计5县1自治县,郴州专区划入新田县和蓝山县;零陵专区共辖7县、1自治县;专署驻零陵县。
  • 1964年5月14日,自零陵县、道县、宁远县三县部分区域析置县级潇水林区管理局。零陵专区共辖7县、1自治县、1管理局。

零陵地区

  • 1968年9月,零陵专区改称“零陵地区”。
  • 1969年12月16日,潇水林区管理局改置为双牌县;零陵地区辖8县、1自治县。
  • 1982年1月23日,自零陵县析置永州市;零陵地区辖永州市,零陵县、宁远县、江永县、道县、东安县、新田县、蓝山县和双牌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共计1市、8县、1自治县,行署驻零陵县。
  • 1983年2月8日,衡阳地区撤销,祁阳县划归零陵地区,零陵地区辖1市、9县、1自治县,行署驻零陵县。
  • 1984年6月22日,撤销零陵县,设立冷水滩市,以零陵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原零陵县其他地区并入(县级)永州市。零陵地区辖永州市、冷水滩市,宁远县、江永县、道县、东安县、新田县、蓝山县、双牌县和祁阳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共计2市、8县、1自治县;行署驻永州市。

地改市

1995年11月21日,撤销零陵地区,新建地级永州市;原零陵地区辖域为新成立地级永州市辖域;原县级永州市、冷水滩市调整为二个市辖区。调整后的县级行政区如下: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撤销零陵地区设立地级永州市的批复
  1. 戴均良等. .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2. 史为乐. .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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