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聯車與育林國中畢業旅行遊覽車相撞事故

臺鐵2507次電聯車與育林國中畢業旅行遊覽車相撞事故是於2003年10月14日發生在台灣台北縣鶯歌鎮(今新北市鶯歌區)的一起重大遊覽車平交道交通事故,共計造成4人死亡、37人受傷。

臺鐵2507次電聯車與育林國中畢業旅行遊覽車相撞事故
日期2003年10月14日
时间上午7時許(UTC+8
地点 中華民國臺灣
臺北縣鶯歌鎮(今新北市鶯歌區)東鶯里平交道
死亡4人
受伤37人

經過

育林國中三年級師生於10月14日展開三天兩夜的畢業旅行,上午7點多從學校出發,7點40分許行經東鶯里平交道時帶隊的第一輛遊覽車(三年一班遊覽車)因平交道線形道路太過彎曲、狹窄,影響視距,未發現對向大型拖板車已在前方,就在雙方僵持不下時,遊覽車遭基隆南下新竹的2507次通勤電聯車撞上車尾[1][2],遊覽車翻覆,車身扭曲變形,造成4名學生身亡(3人當場死亡,1人延至隔日凌晨不治),並有9人重傷、28人輕傷[3]

後續

撫卹、關切

時任行政院長游錫堃上午在獲悉此事後,隨即指示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等部會,妥善處理後續撫卹工作;台北縣長蘇貞昌、鐵路局總工程司黃民仁、台北運務段長蔣東安、副段長吳文漢等人獲知意外事故發生後,也趕到現場關切,了解傷亡情形[3]

調查、起訴、判刑、賠償

檢警調查時,遊覽車張姓駕駛供稱,他緊急按喇叭要拖板車倒車未被理會,遊覽車才會被電聯車撞上;拖板車王姓駕駛則稱,遊覽車不顧前面車況開過來,無法通過時才要他倒車,但後面已有來車,他無法倒車。兩位駕駛被台北縣三峽警分局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板橋地檢署,檢察官複訊時,兩人仍指責對方有過失,訊後各以三十萬元交保[4]。翌年5月板橋地檢署調查後,將遊覽車張姓駕駛和拖板車王姓駕駛,依業務過失傷害及業務過失致死兩罪提起公訴[5],台鐵也向法院提告要求遊覽車張姓駕駛及其公司賠償,但2年後才追向拖板車王姓駕駛及其公司求償。2017年8月31日最高法院判決,刑事部分,遊覽車張姓駕駛及拖板車王姓駕駛,各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6月及1年8月、均緩刑4年;民事部分,遊覽車公司及司機須連帶賠償540多萬元,其中賠償台鐵270多萬元,拖板車公司及司機因提出時已超過2年追溯時效,因此免賠[6][7]

國賠

事發後學生家屬認為平交道設計不良,聲請國家賠償;板橋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北縣府及鶯歌公所確有延宕改善工程的疏失,應負百分之十五責任,判應賠償四名死亡學生及一名重傷學生家屬共逾550多萬元國賠金,這也是國內首起平交道死亡事故獲准國賠案例。[8][9]

平交道改善

事發後交通單位花2300萬改善,包括平交道的鐵軌移位及道路拓寬,花2千萬;雙向路口裝照相機、錄影機,告誡用路人闖越平交道要罰錢,花250萬;還設置廣播器、LED告示,從聽覺視覺提出警示,及全台少見的彩色舖面和塗上螢光漆的平交道柵欄。[10]

參考資料

  1. 政治中心. . ETtoday新聞雲. 2021-04-02 [202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1).
  2. 黃邦平、彭顯鈞. . 自由時報. 2003-10-15 [202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08).
  3. . 自由時報. 2003-10-15 [202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2).
  4. 簡群育、彭顯鈞. . 自由時報. 2003-10-15 [202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08).
  5. 許雅慧. . 蘋果日報. 2004-05-05 [202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1).
  6. 林偉信. . 中時新聞網. 2017-08-31 [202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1).
  7. 楊佩琪. . ETtoday新聞雲. 2017-08-31 [202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1).
  8. . 自由時報. 20037-03-13 [202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1).
  9. . 蘋果日報. 20037-03-14 [202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1).
  10. 施協源. . TVBS新聞網. 2009-11-11 [202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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