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維藎

霍維藎1524年—?),字愛夫,號健斋,直隸廣平府曲周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霍維藎

大明四川按察司副使
籍貫 直隸廣平府曲周縣
字號 字愛夫,號健齋
出生 嘉靖三年甲申十一月初五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配魏氏,封安人、贈恭人;继配贾氏,封恭人
親屬 (子)易知、畏知、問知、行知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順天府鄉試第二十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二甲第六十四名進士[1][2]。大理寺观政,本年十二月授刑部主事,隆慶三年三月升员外郎,六年十一月復除本部。萬曆元年(1573年)五月升郎中,二年正月升南阳知府,六年八月升陕西副使,八年十二月升参政,十年正月调簡。十一年正月以副使降调,十三年六月調補湖广参议,十五年二月升四川副使,十月致仕。

家族

曾祖霍雲;祖父霍俊,知縣;父霍光先,知縣。母劉氏;繼母楊氏[3]。兄维翰、维藩(主簿)、维垣(禮生)、弟维諫。

参考文献

  1. 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雷鳴春
明朝南阳府知府
萬曆二年-六年
繼任:
史東昌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