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法院,位于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3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所海事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法院


主要领导
院长 刘亚宁 ?级高级法官
机构概况
上诉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业务上级机构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组织上级机构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 专门人民法院
行政级别 正地厅级
授权法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组织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青岛海事法院党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3号
對外官網 qdhsfy.sdcourt.gov.cn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 1984年6月1日

沿革

1984年5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84)法司字第80号、交通部(84)交办字第985号联合发文《关于设立海事法院的通知》,决定以上海、天津、青岛、大连、广州、长江(驻武汉市)六个水上运输法院筹备组为基础,分别由上海港务管理局、天津港务管理局、青岛港务管理局、大连港口局、广州海运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组建上海、天津、青岛、大连、广州、武汉海事法院,各海事法院自1984年6月1日起宣告成立,并从1984年10月1日开始受理案件。海事法院由交通部主管,专门审理海事海商和行政诉讼案件。[1][2][3][4][5]1984年11月1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同日国家主席李先念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号公布施行。[6]自1984年组建至1999年,青岛海事法院由交通部代管。[3]

1999年7月1日,根据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交通部、财政部《关于理顺大连等6个海事法院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意见》,青岛海事法院由交通部移交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行政级别由副厅局级提升为正厅局级,受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1][7]2010年9月,新建的青岛海事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竣工并投入使用。[2]

管辖

青岛海事法院管辖区域主要为山东省水域

本法院的辖区为山东省沿海7个地市、3345公里的海岸线及其延伸海域、海上岛屿及所有港口。受理案件为一审海事案件、海商案件及海事行政案件。[2]

机构设置

审判机构

  • 审判管理办公室
  • 立案庭
  • 海事审判庭
  • 海商审判庭
  • 审判监督庭
  • 执行庭
  • 烟台派出法庭
  • 威海派出法庭
  • 日照派出法庭
  • 石岛派出法庭
  • 潍坊派出法庭
  • 东营派出法庭[2]

其他机构

  • 办公室
  • 政治部
  • 机关党委
  • 监察室
  • 研究室[2]

历任院长

  • ……
  • 王金鹏(?-?)[8]
  • ……
  • 王延义(1997年6月-2009年6月25日)[9]
  • 霍力民(2009年6月25日-)[10]

知名案例


参考文献

  1. . [2015年1月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年6月20日).
  2. . [2015-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19).
  3. . [2015-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4. . [2015-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02).
  5. . [2015-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7).
  6. . [2015-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30).
  7. . [2015-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8).
  8. . [2015-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7).
  9. . [2015年4月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4日).
  10. . [2015-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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