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春
韓春(1441年—1522年),字時元,直隸保定府蠡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韓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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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東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直隸保定府蠡縣民籍 | |
字號 | 字時元 | |
出生 | 正统辛酉九月初九日[1] | |
逝世 | 嘉靖元年壬午十二月十六日 | |
配偶 | 娶李氏(?—1498年),继娶梁氏 | |
親屬 | (子)韩锦、韩锡、韩鉞、韩锐、韩钟 女婿:夏寅、杨朝凤、陈璽(保定中卫指挥使)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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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順天府鄉試第七十七名舉人。成化十七年(1481年)中式辛丑科三甲第八十二名進士[2][3]。初授睢宁知县,弘治三年(1590年)选授御史,丁母忧归。服阕,弘治五年(1592年)七月擢授陕西道监察御史,差巡光禄寺,继巡河東盐课,以疾告归。起补雲南道监察御史,巡视十庫、皇城九门,监乙丑科(1505年)会试,刷卷京畿。正德元年(1506年)六月升任山东按察副使,正德三年(1508年)以老疾致仕[4]。
参考文献
- 據《明故亚中大夫韩春墓志之铭》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4–256. ISBN 978-7-307-07043-1.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三十四》:正德三年春正月辛亥 吏部會都察院考察天下來朝並在任去任丁憂考滿各司府州縣等官,請如例以老疾者致仕,罷軟不謹者冠帶者冠帶閒住,貪酷及為事在逃者為民,才力不及者調用。時同知以下及雜職皆得俞旨:惟方回知府、行太僕、苑馬寺、運鹽司官六十人,令備查逐年考語實跡並年甲以聞。於是部院複條列各官歷年考語及部院詢訪之實,乃詔如例發落。致仕則浙江右參政梁澤,湖廣右參議華福,山東副使韓春,運使連盛,雲南副使彭綱、丁珝,福建運使李紀,僉者潘玨,廣東僉事許日□旦,甘肅行太僕寺卿陳寬,遼東行太僕寺丞傅弼,山西行太僕寺卿袁宏,台州知府徐鵬舉,紹興知府劉麟,南安知府鄧應仁,廣南知府廖鉉,高州知府徐鍵,石阡知府謝崇德。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十七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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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何皞 |
明朝睢寧縣知縣 1489年-1493年 |
繼任: 邢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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