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森 (香港)
韓森(1917年10月—1999年8月),香港警察隊刑事偵緝處前總探長,後淪為香港通緝犯。呂樂、顏雄、藍剛、韓森合稱「四大探長」。
韓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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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總探長期間的韩森 | |
出生 | 1917年10月 英屬香港長洲 |
逝世 | 1999年8月 臺灣 |
居住地 | 香港(早年) 台灣(後期) |
国籍 | 加拿大 |
别名 | 長洲仔、肥仔B |
籍贯 | 廣東東莞 |
职业 | 香港警察隊刑事偵緝處前總探長 |
生平
韓森祖籍廣東東莞寮步鎮石龍坑,1917年10月生於香港長洲,綽號長洲仔,於1940年加入香港警隊,1941年香港日佔時期,韓森逃到家鄉東莞避難。1945年香港重光後,他返回香港當警察,並跟隨警界中東莞籍的實力派人物劉福,因而成為香港警隊東莞勢力的主要成員。於1950年成功破解一宗警察運金案件。於1966年升任探長,駐守於油麻地及旺角兩區。於1971年升任新界區總探長,由於當時香港總督麥理浩有意嚴厲打擊貪污,僅當了兩個多月總探長的韓森隨即申請提前退休,打算潛逃。1974年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成立後發覺韓森從警期間薪水、津貼合計,不到20萬港元,但韓森退休時卻擁有420萬元的財產,以收入與官職不相稱的理由通緝,韓森為逃避拘捕,於1974年移民加拿大,1976年6月22日在加拿大被捕,控以在香港財富與收入不相稱罪名。廉政公署曾嘗試引渡他回香港受審,但1年後渥太華聯邦法院判處韓森被控罪名在加拿大不成立,韓森獲得釋放。廉政公署再次上訴,1978年初上訴得直,惟韓森已潛逃到台灣,於1999年8月病逝。
追討
韓森資產不乏豪宅和旺區商廈。30年來廉政公署追討涉嫌貪污所得的財富。2006年,廉政公署與其中一名韓森的家屬達成庭外和解協議,對方同意交出總值高達1.4億元資產,相當於其生前遺下及被凍結的80%資產。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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