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大申
生平
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与王广心、彭宾等在郡城结“赠言社”。
顺治九年(1652年)壬辰科进士,授工部主事,督江宁芦政[4]。顺治十四年(1657年)分司夏镇河道,节约公款,以筑镇城,又曾捐俸创设两湖书院,人皆服其廉干。顺治十八年(1661年)因奏销案诖误,左迁顺天府通判,后丁忧,解任归里,服阕,诏复其官。康熙二年(1663年)和宋征舆等共纂《松江府志》,分叙水利、兵防、文苑。康熙九年(1670年),苏州、绍兴一带患水灾,当局采纳其建议疏通娄江、吴江、松江,解决水患。十二年(1673年)出为陝西洮岷道佥事,卒于官[2]。
成就及著作
參考
- 《顾大申自订年谱手稿》(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6)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4597號
- 清人室名別稱字號索引 ,下冊 ,1779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8927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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