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存仁
顧存仁(1502年—1573年),字伯剛,號懷東, 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今屬江蘇省)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顧存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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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 | |
出生 | 壬戌年八月十五日 | |
配偶 | 娶盛氏,封孺人[1] | |
親屬 | (子)可立、可興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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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顧存仁由府學生中式應天府鄉試第十九名舉人,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第一百五十三名、廷试三甲第四十二名進士[2][3],刑部观政,授任浙江餘姚知縣,选授禮科給事中,十五年六月奉命往四川勘查都司刘永昌事。嘉靖十七年(1538年)十一月,因上疏獲罪,被廷杖六十,黜为民,編管保安州(今河北涿鹿),居塞外近三十年。明穆宗即位(1567年),召为南京通政使司右参议、順天府丞、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寺卿。隆慶四年,疏請“嚴督解運”,“謂各州縣解銀解馬,多被包攬,倩身中途侵換,宜嚴行禁革”。曾聘請歸有光修《太僕寺志》,書成,乞歸。明神宗萬曆初年(1573年)卒。
著作
著有《东白草堂集》4卷,主修《太仆志》、《余姚县志》。
家族
曾祖顧謨;祖顧昊;父顧啟明,號海隐;母錢氏,封太孺人。具慶下,妻盛氏,弟存禮;允靖;价;佾;存性。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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