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海省
历史
1976年2月,平顺省、宁顺省和平绥省合并为顺海省,省莅潘切市社。下辖潘切市社、潘郎市社2市社和安福县、北平县、德灵县、咸新县、咸顺县、宁海县和宁山县7县。
1977年4月27日,越南政府调整顺海行政区划。撤销潘郎市社、安福县,安福县8社和潘郎市社3社与宁山县合并为安山县,安福县4社和潘郎市社6社并入宁海县[1]。
1977年12月15日,以富贵岛设富贵县,咸顺县1社划归潘切市社管辖[2]。
1981年9月1日,安山县和宁海县析置潘郎-塔占市社,安山县其余部分分设为宁山县和宁福县[3]。
1982年12月30日,北平县析置绥丰县,德灵县析置性灵县,咸顺县分设为咸顺南县和咸顺北县[4]。
1991年时,顺海省下辖潘切市社、潘郎-塔占市社2市社和宁福县、宁山县、宁海县、北平县、绥丰县、德灵县、性灵县、富贵县、咸新县、咸顺北县和咸顺南县11县。
1991年12月26日,越南国会通过决议,撤销顺海省,恢复平顺省和宁顺省。宁顺省下辖潘郎-塔占市社和宁山县、宁海县和宁福县3县,省莅潘郎-塔占市社;平顺省下辖潘切市社和北平县、绥丰县、德灵县、性灵县、富贵县、咸新县、咸顺北县和咸顺南县8县,省莅潘切市社[5]。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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