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偕計畫

2011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為感念馬偕台灣創建醫院、興辦學校及扶弱濟貧等貢獻,對於秉持馬偕關懷弱勢精神、長期為台灣無私奉獻之外籍人士,比照老人提供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公立(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文教設施優待及長期照顧服務,特訂定馬階計畫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相關福利

適用馬偕計畫之外籍人士,比照中華民國國籍老人,提供優待或服務項目如下:

  1. 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包括國內公(民)營鐵路(含台灣高鐵)、公路客運、市區客運、捷運、船舶及民用航空運輸工具。
  2. 進入公立(營)風景區、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以下簡稱公立育樂場所)。
  3. 提供長期照顧服務,包括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居家護理、居家(社區)復健、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老人餐飲服務、喘息服務、交通接送服務及長期照顧機構服務。

執行歷程

  • 2011年5月31日,美國籍修女華淑芳通過內政部馬偕計畫認證,將同享有臺灣老人些許福利。此福利內容包括交通工具半價、社教機構半價、風景區半價等優惠。
  • 至2011年6月17日止,內政部已審核過首批申請名單,共有79人符合資格。[1]

注釋與參考文獻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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