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拉威君主

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在1964年至1966年間擔任馬拉威君主,當時馬拉威是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是大英國協內的君主立憲制國家。伊莉莎白二世女王也是包括英國在內的其他大英國協成員國的君主。1964年馬拉威憲法賦予馬拉威君主作為馬拉威國家元首的行政權力,儘管她對馬拉威的憲法職責被委託給她的代表,即馬拉威總督格林·斯莫爾伍德·瓊斯爵士[1]

歷史

馬拉威在1964年英國國會頒布的《馬拉維獨立法案》中獲得獨立,該法案將尼亞薩蘭轉變為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稱為馬拉威。

1966年7月6日,馬拉威君主和馬拉威總督的角色被廢除,馬拉威成為大英國協內的一個共和國馬拉威總統擔任馬拉威的政府首腦

伊莉莎白二世女王於1979年7月22日至25日訪問了馬拉威。[2]位於布蘭岱伊莉莎白女王中央醫院於1958年開業,[3]是馬拉威最大的醫院。[4]

參考文獻

  1. . [2023-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18).
  2. . [2023-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17).
  3. . [2023-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15).
  4. . [2023-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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