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顒
馮顒(?—1510年),字有孚,廣東瓊州府瓊山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馮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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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監察御史 | ||
籍貫 | 廣東瓊州府瓊山縣 | |
字號 | 字有孚 | |
出生 | 生年不詳 | |
逝世 | 正德五年(1510年)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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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廣東鄉試第三十八名。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三甲第一百四十九名進士[1][2]。初任主事,當初与明朝官军平定符南蛇,獲得尚書劉大夏的讚賞。選授監察御史。
正德初年,馮顒與宦官高金勘察涇王侵佔的莊園。因事得罪劉瑾,被誣陷,自經而死[3]。嘉靖元年(1522年),朝廷下詔優恤[4]。
家族
曾祖馮恭讓;祖父馮敏忠,監生;父馮濂,母許氏[5]。
参考文献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8):“瓊山馮顒,弘治九年進士。為御史,嘗以事忤瑾,為所誣,自經死。顒初為主事,官軍討叛黎符南蛇久不克,顒歷陳致變之由,請購已革土官子孫,俾召集舊卒,以夷攻夷,有功則復舊職。尚書劉大夏亟稱之,奏行其策。正德初,偕中官高金勘涇王所乞莊地,清還二千七百餘頃。而不得其死,人皆惜之。”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十六》:嘉靖元年七月丁卯 賜故御史馮顒、主事劉天麒諭祭。二臣正德中俱為逆瑾誣害顒自經死,天麒貶貴州驛丞死。至是吏部奏複其官,並乞優恤,故有是命。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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