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孟買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駐孟買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英語:[4],亦稱駐孟買辦事處,是中華民國政府即將於印度共和國马哈拉施特拉邦首府孟买設立的代表機構。

駐孟買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概要
類型駐外機構實質總領事館
地點 印度孟买
機構
辖区 马哈拉施特拉邦
果阿邦
古吉拉特邦
中央邦
達德拉-納加爾哈維利和達曼-第烏
所属部門中華民國 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
處長待定 總領事[註 1]

在「新南向政策」的目標下,辦事處負責推動臺灣印度西部的科技、文教與民間交流,以及辦理商務、觀光、海外國人簽證文件證明與急難救助,功能等同邦交國總領事館領事轄區為馬哈拉斯特拉邦、果阿邦古吉拉特邦中央邦等4,以及達德拉-納加爾哈維利和達曼-第烏中央直辖区[5]

歷史

2023年7月5日,中華民國外交部宣布將在印度西部、第1大城孟買設立駐孟買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並表示自2012年7月設立駐清奈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後,有近60%台商前往印度南部投資設廠,金奈與周邊區域皆受益於其投資,在孟買設處後,也期待在印度西部發揮類似作用。[5]

注釋

  1. 2012年9月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1][2]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3]
    註: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館長為代表。

參考資料

  1. . 公眾外交協調會 (新闻稿).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2. 陳培煌. . 中央通訊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3. . 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4. Department of East Asian and Pacific Affairs. .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2023-07-05 [2023-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05).
  5. 亞東太平洋司.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3年7月5日 [2023年7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年9月14日).

參見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