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韓國臺北代表部釜山辦事處

駐韓國臺北代表部釜山辦事處韩语:英語:中華民國外交部駐韓國台北代表部實質大使館)在大韓民國釜山廣域市總領事館級辦事處。辦事處領務轄區釜山廣域市慶尚南道蔚山廣域市大邱廣域市慶尚北道光州廣域市全羅南道濟州特別自治道

駐韓國臺北代表部釜山辦事處
概要
類型駐外機構實質總領事館
地點 釜山廣域市
地址中區中央大路70號9樓
35°06′14″N 129°02′12″E
启用2005年3月25日 (2005-03-25)
機構
辖区
所属部門中華民國 駐韓國台北代表部
代表郭承凱 總領事[註 1]
网站
www.roc-taiwan.org/krpus
地圖

歷史

1949年1月4日,中華民國與大韓民國建交。同年,中華民國駐韓國大使館開館。1974年,中華民國駐釜山領事館開館[4][5]:60-67。1992年8月24日,大韓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同年8月24日,中華民國駐韓國大使館閉館。1992年9月22日,中華民國駐釜山領事館閉館[6]

1993年7月27日,雙方歷時一年協商後,於日本大阪簽署《重建新關係架構協定》,同意互設代表機構、開展領事業務,並恢復經貿、文化和學術交流等方面的雙邊合作。1994年1月25日,駐韓國台北代表部開館。2005年3月25日, 駐韓國臺北代表部釜山辦事處開館。

領務轄區

館處所在地領務轄區
駐韓國臺北代表部釜山辦事處釜山廣域市中區釜山廣域市、大邱廣域市光州廣域市蔚山廣域市慶尚南道慶尚北道全羅南道濟州特別自治道[7]
駐韓國台北代表部首爾特別市鐘路區首爾特別市、世宗特別自治市仁川廣域市大田廣域市京畿道江原道忠清北道忠清南道全羅北道

歷任處長

參見

注釋

  1. 2012年9月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1][2]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3]
    註: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館長為代表。

參考資料

  1. . 公眾外交協調會 (新闻稿).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2. 陳培煌. . 中央通訊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3. . 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4. Chinese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Affairs, Volume 1, Occasional Paper/Reprints Series in Contemporary Asian Studies, Incorporated, 1981년, 257쪽
  5. 劉順達. . 亞太政治哲學文化. 2015. ISBN 978-986-917-393-3. OCLC 968926131.
  6. . 釜山日報. 1996-05-20 [2020-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05).
  7.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09).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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