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骏 (1895年)

马骏1895年9月12日—1928年2月15日),又名天安遹泉准台,男,回族吉林省宁古塔(今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人,中国共产党革命烈士

马骏
马骏像
逾泉
天安
出生1895年9月12日
 大清吉林省宁古塔(今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
逝世1928年2月15日(1928歲—02—15)(32歲)
 中華民國北京
死因处决
墓地日坛公园
纪念建筑马骏烈士纪念馆
国籍 中華民國
民族回族
语言汉语
教育程度大学
母校莫斯科中山大学
职业政治人物革命家
活跃时期1919年-1928年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1921年起)
运动五卅运动

生平

1912年,马骏进入吉林一中,1915年考入天津南开中学。1919年,马参加五四运动,当选为天津学生联合会副会长兼执行部长。8月,马骏发动天津当地穆斯林和学生,前往北平天安门进行示威,抗议山东镇守使马良擅杀当地回民领袖马云亭,一度被捕,后在周恩来等人的营救下被释放。

1919年9月16日,马骏随同周恩来、邓颖超郭隆真刘清扬等人一同发起成立觉悟社。11月10日,马骏当选为全国各界联合会常务理事,在上海宣传革命。当年年底马骏回到天津,领导开展抵制日本商品的运动,次年1月再次入狱,7月18日方才被释放。1920年底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天津第一批共产党员[1]

1922年,马骏受命前往哈尔滨等地秘密开展活动,负责在东北发展中共组织。1924年,马骏组织吉林各界开展声援五卅运动的活动,遭到通缉,其父马喜贵遇难。在此情况下,马骏被派往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留学,留学期间曾负责中山大学的中共党务组织。

1927年,马骏奉调回国,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12月3日在北京被捕。1928年2月15日,马骏被张作霖下令处决[2]

1945年,中共七大会议,追认马骏为革命烈士。1951年8月,北京市人民政府马骏烈士墓修建新墓碑,由郭沫若题写“回族烈士马骏同志之墓”的墓碑。198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重新修缮马骏墓,邓颖超题写“回族烈士马骏之墓”八字[1]

纪念

马骏烈士墓位于今北京日坛公园宁安市建有马骏烈士纪念馆

参考文献

  1. 娄晶. .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网站. 2016-07-05 [2021-05-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3) (简体中文).
  2. 夏征农陈至立主编;熊月之等编著. .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13.12: 530. ISBN 7-5326-4071-X.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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