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孟禎
馬孟禎(?年—1633年),字泰符,一作六符[1],直隸桐城縣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萬曆戊戌進士,官至太僕寺少卿,[2]有《桐城馬太僕奏略》。
馬孟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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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僕寺少卿 | ||
籍貫 | 直隸桐城縣 | |
字號 | 字泰符,一作六符 | |
出生 | 生年不詳 | |
逝世 | 崇禎六年(1633年)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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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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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馬孟禎考中戊戌科進士,獲任江西分宜縣知縣,即將受召入朝廷時,由於上繳征賦不足,遭戶部尚書趙世卿彈劾,於是被削職。僅過三天,百姓的稅便全繳清,得到鄒元標與萬國欽等人大力誇讚。續任監察御史。馬孟禎上奏疏論文選郎王永光、儀制郎張嗣誠、都給事中姚文蔚、陳治則等人攀附權貴而被提拔、南京右都御史沈子木年近八十還沒有辭官。[3]
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為河東巡鹽御史。[4]
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四月,怡神殿發生火災,[5]馬孟禎提出建言與警語,但未能受到重視。
吏部侍郎蕭雲舉協同京察時有包庇的行為,馬孟禎率先上疏彈劾,後來談論的人越來越多,蕭雲舉便辭職離去。[6]
萬曆四十二年冬天(1614年),考核選拔科道官,中書舍人張光房、知縣趙昌運、張廷拱、曠鳴鸞、濮中玉等人被以言論不合時宜,未能受到認同。馬孟禎為此打抱不平,上疏評論。當時三黨的勢力龐大[7][8],馬孟禎遭到忌憚,被調廣東按察司副使,稱病未能赴任。[9]
天啟初年,馬孟禎獲起用為南京光祿寺少卿,改太僕寺少卿,遭遇喪事返鄉。魏忠賢得勢後,御史王業浩趁機彈劾馬孟禎,於是馬孟禎被剝奪官位。崇禎初年,恢復官職。[10]
參考資料
- 《東林列傳》
- 《明史·馬孟禎傳》:馬孟禎,字泰符,桐城人。萬歷二十六年進士。授分宜知縣。
- 《明史·馬孟禎傳》:將內召,以征賦不及四分,為戶部尚書趙世卿所劾,詔鐫二秩。甫三日,而民逋悉完。鄒元標、萬國欽輩亟稱之。續授御史。文選郎王永光、儀制郎張嗣誠、都給事中姚文蔚、陳治則,以附政府擢京卿,南京右都御史沈子木年幾八十未謝政,孟禎並疏論之。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命御史馬孟禎河東巡鹽。
- 《明史·卷二十九》:三十九年四月戊子,怡神殿災。
- 《明史·馬孟禎傳》:吏部侍郎蕭雲舉佐京察,有所庇,孟禎首疏攻之。論者日眾,雲舉引去。
- 齊(亓詩教、周永春)、楚(官應震、吳亮嗣)、浙(姚允文、劉廷元)三黨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二》
- 《明史·馬孟禎傳》:四十二年冬,考選科道,中書舍人張光房、知縣趙運昌、張廷拱、曠鳴鸞、濮中玉,以言論忤時,抑不得與。孟禎不平,具疏論之。是時三黨勢張,忌孟禎讜直,出為廣東副使。移疾不赴。
- 《明史·馬孟禎傳》:天啟初,起南京光祿少卿,召改太僕。以憂歸。魏忠賢得誌,為御史王業浩所論,遂削籍。崇禎初,復官。
- 黃彰健. . 中華書局. 1989. ISBN 9787101110906.
- 《東林列傳》:同里左光斗相友善
- 《明史·馬孟禎傳》:孟禎少貧。既通顯,家無贏資。惟銜趙世卿抑己,既入臺即疏劾世卿,人以為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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