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法五
生平
投筆從戎
1915年(民国4年),他加入陸軍第6師,进入随营学校接受訓練。1918年(民国7年),他入保定陸軍軍官学校第8期砲兵科。1922年(民国11年)毕业。此後,馬法五成为第3混成旅旅長孫岳(属于直系,後来成为国民軍第3軍軍長)的下属。国民軍成立後的1925年(民国14年),他升任砲兵团团長。五原誓師後的1927年(民国16年)夏,他升任第5軍特種兵旅旅長,同年秋任国民革命軍第二集团軍第20軍第59師師長。[2][3]
北伐结束後,馬法五作为馮玉祥的手下参加了反蒋介石战争。1929年(民国18年)秋,他任第6軍第12師師長,中原大战时任第5師副師長兼第13旅旅長。馮敗北後,他接受南京国民政府中央的改編,1931年(民国20年)1月任陸軍步兵第1師副師長,同年夏任第40军第39師副師長。1935年(民国24年)4月,他被授予陸軍中将銜。[2][3]
抗日战争爆发後,馬法五任第39師師長,参加徐州会战。1938年(民国27年)8月,他兼任第40軍副軍長。1939年(民国28年)11月,他转任第106師師長。1942年(民国31年)5月,他升任第40軍軍長。1943年(民国32年)6月,他代理河北省政府主席,12月任冀察战区副总司令兼河北省保安司令。1945年(民国34年)5月,他当选中国国民党第6届中央監察委員,6月任第十一战区副司令長官兼第40軍軍長。[2][3]
抗日战争结束後的1945年11月1日,馬法五率部参加邯鄲战役,同八路軍交战遭到惨敗,自己被俘虏。1946年(民国35年)1月,政治協商会議(旧政協)在重慶召开,中国国民党同中国共产党商妥以新四軍軍長葉挺交换馬法五,两人均获得释放。[2]获得释放後的同年3月,馬法五任北平行轅保定綏靖公署副主任,同年末任天津警備司令。1948年(民国37年)6月,他任河北省政府委員。1949年(民国38年)4月,他任总統府参軍。[2][3]
参考文献
引用
- <河北平津文献>第19期,1993年1月
- 徐主編(2007)、1164頁。
- 劉主編(2005)、6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