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雲 (康熙進士)
生平
高秉蕖之子。康熙十五年(1676年)登進士,授大理寺評事,充任廣西鄉試副考官。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擔任一統志纂修官、授吏科給事中[5]。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擔任通政司右參議[6],轉左。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升任太常寺少卿[5]。卒於任內[7]。著有《改蟲齋集》。
後代
有子高騫、高駕、高馭。
參考
- 清人室名別稱字號索引 ,下冊 ,1290
- 清畫家詩史 ,1冊乙上 ,384
- 甌鉢羅室書畫過目考 ,2卷 ,325
- 儒林集傳錄存等六種-鶴徵前錄 ,536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4590號
- 國朝耆獻類徵初編 ,16冊59卷 ,406
- 《清史稿》(卷282):高層雲,字二鮑,江南華亭人。康熙十五年進士。授大理寺評事。二十五年,授吏科給事中。二十六年,太皇太后崩,詔王大臣集永康左門外議喪禮。大學士王熙等向諸王白所議,跪移時,李之芳年老,起而踣。層雲曰:「是非國體也。」即日疏言謂:「天潢貴冑,大臣禮當致敬。獨集議國政,無弗列坐,所以重君命、尊朝廷也。況永康左門乃禁門重地,太皇太后在殯,至尊居廬,天威咫尺,非大臣致敬諸王之地。大學士為輔弼大臣,固當自重,諸王亦宜加以禮節,不可驕恣倨慢,坐受其跪,失藩臣體。」疏入,上曰:「朕召大臣議事,如時久,每賜墊坐語。今大臣為諸王跪,於禮不合。」下宗人府,吏、禮二部議,嗣後大臣與諸王會議,不得引身長跪,著為令。二十八年,京師旱,詔求言。層雲疏論江、淮間行屯田擾民,請急停蘇民困,上嘉納之。遷通政司參議。二十九年,遷太常寺少卿,卒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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