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 (雍正進士)

高山—?),居東魯瞻峙江山東歷城人,中國清朝官員。

高山為雍正元年(1723年)癸卯恩科進士,選庶吉士散館刑部主事雍正八年(1730年)至台灣擔任巡視台灣監察御史。以兵科掌印給事中官位任職的高山,於台灣留任共三年。

在台期間,高山以臺灣御史身分兼理學政,先後與滿人御史希德慎覺羅柏修共事。曾因台灣地方政府指示侵入傀儡番界,造成原漢衝突的事件,共同指參主官臺灣道劉藩長失職。之後又與上奏清中央政府清查台灣流民,以杜社會亂象。除此,他又規定存臺的稻米食糧數額,要求地方官吏不得苛索。

任滿離臺後,繼續擔任地方官,官至福建布政使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清朱汝珍輯《詞林輯略》卷,《清代傳記叢刊》台北:明文書局,1986。
  • 唐一明〈清代巡臺御史傳略(續)〉,《史聯雜誌》,第十六期,1990。
官衔
前任:
李元直
巡視台灣監察御史(漢)
雍正八年(1730年)上任
繼任:
林天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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