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澧
高澧(9世纪—918年)是唐朝末年镇海军节度使钱镠部下湖州刺史、武义军使,后投吳國[1]。
高澧兇殘,史載“嗜殺人而飲血,日暮,必於宅前,後掠行人而食之[2]”。曾官湖州刺史,問底下的人說“吾欲尽杀百姓,可乎?”[3]
注釋
- 《九国志·卷二·吴志·高澧》:澧。越州人。祖宝,唐武宁军节度使;父瑰,湖州刺史。澧为钱镠之将,累功迁特进湖州刺史、武义军使。天佑七年,以受疑,挈家属二百馀口、甲卒五千来奔,授淮南节度副使。 澧嗜酒好侠,杀人而饮其血。日暮必于宅前后掠行人而食之。一日醉在楼上,王宽经其下,澧召之登,而命左右去其梯,操鋋于旁,而以酒虐宽。宽为所图,乃以大觞酢之,澧皆推觞。宽跃而取其鋋横之于膝,乃慢骂澧。(速)[连]以觞罚之。澧辞不饮,宽乃以鋋逐之。澧环席而走,叩头乞哀,并饮十觞,卧不能兴。宽乃下楼徐去。泊上马命以鋋还之。 (天佑)十五年,徐知训为朱瑾所杀,徐温迁怒,诛之。
- 《南村辍耕录》引《九国志》:吴将高澧,好使酒,嗜杀人而饮其血。日暮,必於宅前后掠行人而食之。
-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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