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燕平
生平
1985年,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工作,在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历任随员、三秘、副处长、处长、参赞。2000年,任驻美国大使馆政务参赞。2004年,任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局长,后升任局长。2009年9月,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休斯敦总领事。2011年9月,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以色列大使。[1]2016年1月,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苏黎世总领事兼驻列支敦士登总领事。[2]2018年4月,自驻苏黎世总领事兼驻列支敦士登总领事离任[3]。
家庭
已婚,有一女。
参考资料
外交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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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毛静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苏黎世总领事 兼驻列支敦士登 2016年1月-2018年4月 |
繼任: 赵清华 |
前任: 赵军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以色列大使 2011年9月-2015年1月 |
繼任: 詹永新 |
前任: 乔红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休斯敦总领事 2009年9月-2011年7月 |
繼任: 许尔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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