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跟鞋
高跟鞋(),指的是一類鞋跟特別高的鞋子,會使穿此鞋人的腳處明顯的高於腳趾,形成一種修長美的錯覺。高跟鞋有許多種不同的款式,尤其是在鞋跟的變化上更是多種多樣,如細跟、粗跟、楔型跟、釘型跟、槌型跟、刀型跟等。
西方的高跟鞋最初出現時是男性的穿著,最初的高跟鞋据说是骑士用于勾挂马镫方便所用的。現在則幾乎是專指女性專用之各式鞋類,用以配襯或增強女性體態的線條美。通常鞋跟要超過6.35公分/2.5英吋以上的才稱作高跟鞋,以2.54-6.35公分/1-2.5英吋的通常稱為中跟鞋,而低於2.54公分/1英吋的稱為低跟鞋或平底鞋。
高跟鞋的形狀並不適合人類的自然腳型,長期使用會對腳部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傷,包括意外性跌倒[1]、肌肉萎縮[2]、骨骼畸形[3]、靜脈曲張[4]等。
歷史
漢朝至明朝
中國最早關於高跟鞋的文字記錄是漢朝。東漢劉熙著《釋名·釋衣服》記載當時有一種叫晚下的坡跟式高跟鞋[5]。
現時中國最早的實體高跟鞋是明朝。實物於墓葬中的“定陵”出土,是明神宗孝端顯皇后之物,鞋底后部装有4厘米至5厘米高的长圆底跟。此外亦有供纏足女性穿著的高跟弓鞋。花盆鞋,也称“高底鞋”、“马蹄底”鞋,是满族特有的一种绣花鞋,因其底似花盆而得名。其鞋底以木制成,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后镶在鞋底中间脚心的部位。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达14-16厘米,最高的可达25厘米左右。
清朝
清朝是中國古代高跟鞋,或者厚底鞋發展的全盛階段。多为十三四岁以上的贵族中青年女子、女性穿着。跟底的形状通常有两种,一种上敞下敛,呈倒梯形花盆状。另一种是上细下宽、前平后圆,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马蹄。“花盆底”和“马蹄底”因此而得名,又统称“高底鞋”。除鞋帮上饰以蝉蝶等 刺绣纹样或装饰片外,木跟不着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绣或串珠加以装饰。有的鞋尖处还饰有丝线编成的穗子,长可及地。一般为7cm,最高的可达13cm,鞋帮饰花草是鸟等刺绣,清代特别盛行这种鞋。由于是高跟木底极为坚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无损,还可再用。高底旗鞋多为十三四岁以上的贵族中青年女子穿着。明清两代,裹脚之风尤为盛行,汉族女子们以穿弓鞋为多,而满族妇女则不缠足。
滿清統治中原后,受汉族文化影响,裹脚之风有增无减。尽管满族的女性从不裹脚,但根据普遍的审美标准,大脚绝对不是漂亮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满族女性便发明了一种高底鞋,将脚藏在裙摆里,不会轻易显现出来。
此外,满族女性穿得高底鞋的起源还有另外的说法。一种说法认为,据说,满族自古就有“削木为履”的习俗,过去满族妇女经常上山采集野果、蘑菇等,为防虫蛇叮咬,便在鞋底绑缚木块,后来制做的日益精巧,发展成了高底鞋。另外还有一种传说,说是满族的先民为了渡过一片泥塘,夺回被敌人占领的城池,便学着白鹤的样子,在鞋上绑上了高高的树杈子,终于取得了胜利,达到了报仇雪恨、发展壮大的目的。人们为了不忘那些苦难的日子,纪念高脚木鞋的功劳,妇女们便穿上了这种鞋,并世代相传,越做越精致美观,从而成为了一款非常具有民族特色的服饰。
可见,满族妇女在衣着旗装时,通常会搭配旗式坤鞋。这里所说的旗式坤鞋可分数种,常御多平底,一种高寸许,前后微缺,名为“寸底鞋”。还有一种鞋底中间高出数寸,中微细,下端作方形,名为“高底鞋”,俗称“马蹄底”或“花盆底”。这种木底的丝鞋由于木跟不着地的地方,常用刺绣或穿珠加以装饰,因鞋底平面呈马蹄形,所以得名“马蹄底”;另外一种鞋的底面呈花盆形状,故而称为“花盆底鞋”;鞋底中间即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达14-16厘米,最高的可达25厘米左右。老年妇女和劳动妇女所穿旗鞋以平木为底,称为平底绣花鞋,亦称“网云子鞋”。满族的女鞋,表面都有绣花,而袜子多为布质,袜底也纳有花纹,其前端着地处稍削,以便行走。
歐洲
歐洲高跟鞋的原型可追溯至西元前3500年的古埃及,埃及貴族男女皆穿高跟的鞋子以和赤足的平民區別。古希臘及羅馬時代,高跟涼鞋稱為“kothorni” 或 “buskins”,指的是有木質高跟的涼鞋。當時戲劇主角會穿高跟涼鞋用來與其他配角區別。此外古羅馬時代娼妓也穿高跟涼鞋以便讓尋芳客辨識。
腳後跟提高有效的解決了騎馬時,騎士的腳在馬鐙裡不斷向前滑動的問題。大約在1500年出現了約有2.54-3.81公分/1-1.5英吋高的「騎士靴跟」。靴子前沿的部份向前傾斜以利於緊緊扣住馬鐙,而後緣的部份向前傾斜,以防止在後退時被矮樹叢或石頭碰撞纖長的腳跟,就像是步兵參與了步行戰鬥。這些特色在現今的馬靴,特別是牛仔靴表現得相當明顯。
在一開始的三十年間,款式簡單的騎士靴跟漸漸演變成了造型豐富的高跟鞋。男人穿用有高度的鞋跟從法國逐漸蔓延開來,並且變得愈來愈高、愈來愈細,這樣的形況一直持續到騎馬時不再需要穿高跟鞋,反而淪為了「宮廷專屬」的鞋款。1600年代晚期,男人穿用的鞋跟大致上介於7.62-10.16公分/3-4英吋的高度之間。1533年,奧爾良公爵嬌小的妻子,凱薩琳·美第奇委託一位鞋匠為她製作一雙不但能具有時尚感,還能使她身形高挑的高跟鞋。這雙鞋是改造自軟木高底鞋〈腳跟與腳趾皆由墊高的木製鞋底一併撐起,其撐高的效果就像穿用了現代的鬆糕鞋一樣〉,但和軟木高底鞋不同的是它後跟的高度高於腳趾,即腳趾部份呈「平坦」狀,使其低於腳後跟,這使得腳背呈現出優美的彎曲弧形。
很快地,高跟鞋就在法國宮廷裡那些趕時髦的男女間流行了起來,而這股風潮也蔓延到了其他國家的一些王公貴族身上。英文中「好跟」(well-heeled)這個詞演變成了富有的同義詞。不論是男是女,大家都穿著高跟鞋,在十七、十八世紀,高跟鞋儼然成為了貴族時裝的代表作。1700年代晚期,法國大革命一觸即發,由於穿用高跟鞋明顯的界定了財富與階級,因此,在法國穿用高跟鞋的習慣逐漸式微。幾乎整個1800年代,男性與女性都慣穿平底鞋和涼鞋,然而,高跟鞋在1800年代晚期以女人專屬之姿,再度登上流行的舞台。
男性高跟鞋
雖然高跟鞋是在1500年時起源於男性鞋款,但自1700年代晚期開始,除了牛仔靴和古巴鞋這兩種鞋款以外,男性鞋款大都走低跟路線。牛仔靴仍舊保有較高的靴跟,而在1970年代男人穿用高跟鞋的風氣也有一波短暫復甦〈在週末夜狂熱這部電影中,由約翰屈伏塔所飾演的角色,在開幕的連續鏡頭中穿了一雙古巴鞋精采亮相〉。為了滿足男性消費者的需求,現在有些製鞋廠商會銷售特大尺寸的高跟鞋。此外,2006年秋季,海地斯里曼尼為迪奧 歐姆設計了一系列8.89公分/3.5英吋高的男性高跟鞋款。现在逐渐开始也有男士穿着設別設計的紳士高跟鞋(通常为高于12cm的鞋跟高度),人们视这为一种流行时尚的品味。
現代
高跟鞋在過去的六十年間經歷了數次的興起與衰落,其中最受注目的是由低跟鞋以及平底鞋所稱霸的90年代晚期。 60年代晚期以及70年代早期,低跟鞋廣受歡迎,然而到了80年代晚期以及90年代初期,高跟鞋又再度風靡。流行的鞋跟樣式也從粗跟〈70年代〉轉變到錐形跟〈90年代〉以及細高跟〈50年代、80年代和2000年之後〉。
現今有各種各樣不同高度的高跟鞋,從3.81公分/1.5英吋高的古巴跟到10.16公分/4英吋或者更高的細高跟〈spike heel同為細高跟之意,為美式用法〉都有,而且通常都由女性穿用。至於穿用那些高於5吋的超高高跟鞋,通常只是為了美感而並非實穿。樣式保守的船形高跟鞋時常會出現在工作以及正式的場合上,而款式大膽前衛的通常在晚宴及舞會上受到歡迎。然而,許多足科醫生幫患有嚴重足部傷害的病人看診,患者嚴重的腳傷幾乎都是穿高跟鞋穿出來的,因此近來高跟鞋在醫學界廣受爭議。
船形高跟鞋的標準鞋款稱為pump。由於細高跟鞋的鞋跟樣式與尖葉短劍相仿,因而取名為短劍跟〈英文的stiletto中文翻譯為短劍,stiletto heel中文翻譯為細高跟鞋〉,其鞋底基座較為狹窄而鞋跟較高。
健康
后遗症
- 拇外翻。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大拐脚”。拇指向外的生理倾角超过13°则可诊断为拇外翻,如果外倾角超过13°,则有明显的疼痛出现,严重者甚至顶起第二趾,如同“鸡爪”。
- 小趾内翻。小趾内翻是指足部第五趾向拇指方向弯曲,当超过一定限度时,主人就会感到“钻心的疼痛”。
- 鸡眼、胼胝。鸡眼是由于足部皮肤受挤压,表皮抵抗力下降,病原体侵入皮下,不断增生繁殖而形成,好发于趾间等部位。胼胝也称为“老茧”,是由于皮肤反复受挤压和摩擦,表皮组织增生而形成
- 嵌甲和甲沟炎。嵌甲也称为“倒刺”、“甲内生”等,是脚趾甲向肉里面长,大多数人出现在足第一趾上。如果趾甲的残角刺入肉里,红肿疼痛,即会引起“甲沟炎”。这两种疾病都与高跟鞋的流行有密切关系。
- 跖骨头塌陷。当后跟抬高时,前脚掌就要负担全身的重量,久之,这个部位的皮肤就会增厚,形成一块难以消失的“硬节”,从而出现“一走路就痛”的现象。
- 腰膝疼痛。当足跟升高后,人体的中轴线也会前移,腰部和膝部的受力也相应发生变化,穿着时间一长,腰部和膝部就会出现难以名状的苦楚。
危險性
穿高跟鞋開車,會增加誤踩油門及油門被高跟鞋跟卡死的機率,因此有許多法令會處罰穿高跟鞋開車。拖鞋及增高鞋也是有類似的危險性。
穿戴理由
愛穿高跟鞋的理由包含:
- 穿上高跟鞋可延伸小腿到腳掌的曲線,以突顯出小腿的線條。
- 穿上高跟鞋使人挺直腰桿、改變步行姿態。
- 穿上高跟鞋使穿鞋者顯得身材高挑。
- 穿上高跟鞋使穿鞋者的腿在視覺上更顯修長。
謝絕高跟鞋的理由包含:
- 穿高跟鞋使某些穿鞋者腳部疼痛或受傷。
- 穿高跟鞋使穿鞋者無法大步行走。
- 穿高跟鞋使穿鞋者無法奔跑。
- 穿高跟鞋會使腳趾的運動功能衰退,影響足部筋骨的健康。
- 穿高跟鞋有可能會腳臭,因為在過度擠壓且密封的環境下,腳汗、脫落的皮屑和細菌的作用會更強化,造成腳臭味比穿運動鞋還嚴重。
款色、配件
低於2.54公分/1英吋的鞋跟稱之為「低跟鞋」,而2.54-6.35公分/1到2.5英吋的高度則屬於「中跟鞋」,至於任何超過6.35公分/2.5英吋高的鞋跟就是所謂的「高跟鞋」。而鞋跟高度介乎12.7公分/5英吋至17.8公分/7英吋之間的,則另稱「恨天高」[6]。
某些地面的材質會被高跟鞋的細高跟所損壞。鞋跟護墊〈英文中covers, guards, 和 taps皆有鞋跟護墊之意〉,可以罩住細高跟的尖端以避免與易損壞的地面有直接毀損的接觸,如此一來即可防止像是亞麻油地毯〈凹印表面〉或 聚氨酯清漆木質地板的損傷。由於國際標準舞通常在木地板上舉行,因此鞋跟護墊廣泛的應用於交際舞上。
參考資料
- Barnish, MS; Barnish, J. . BMJ Open. 13 January 2016, 6 (1): e010053. PMC 4735171 . PMID 26769789. doi:10.1136/bmjopen-2015-010053.
- Tedeschi Filho, Wagner; Dezzotti, Nei R.A.; Joviliano, Edvaldo E.; Moriya, Takachi; Piccinato, Carlos Eli. . Journal of Vascular Surgery. October 2012, 56 (4): 1039–1044. PMID 22483354. doi:10.1016/j.jvs.2012.01.039 .
- Ravindra S. Goonetilleke. . CRC Press. 6 November 2012: 542–. ISBN 978-1-4398-3569-2.
- . [14 November 2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3 September 2009).
- 東漢劉熙《釋名·釋衣服》:“晚下,如舄,其下晚晚而危,妇人短者著之,可以拜也。”,多為上層婦女所穿
- . 大公網. 2009年10月31日 [2009年11月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年11月5日).